商品品牌名稱和人名一樣,是代表商品的符號,隨著商品交易所的擴大而出名。成功的品牌名稱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符合商品特點;
2.具有象征性,容易讓人聯想;
3、節奏飽滿,朗朗上口,易于記憶;
4.簡潔生動;
5.滲透文化氛圍等等。
具有這些特征的品牌名稱在今天的市場上隨處可見。比如美國飲料品牌Cocacola,音節節奏感很強,朗朗上口,容易記憶。品牌是一種商品的名稱,代表著一個企業的實力、信譽、創新能力和服務特色。也是一種推廣的藝術,是一種價值、身份甚至品味的象征。
國際貿易中商品品牌命名的目的和跨文化交際決定了我們不僅要注意語言對等,還要注意文化對等。因此,藝點意創中國認為,品牌命名是根據不同的文化因素、社會習俗和語言環境進行信息“再創造”的過程。
品牌名稱的翻譯對于一個在中國擁有高度知名度的品牌能否被其他國家的消費者所接受和青睞起著重要的作用。
藝點意創中國認為,在用中文為外國品牌命名時,必須考慮中國文化,以便容易獲得消費者對品牌名稱的文化和心理認可,并反映品牌名稱與產品屬性之間的相關性。和美國可口可樂的SPRITE飲料一樣,它的SPRITE品牌名稱被翻譯成中文是“魔鬼”和“妖精”。為了適應中國市場,被翻譯成“雪碧”,作為其在中國的品牌名稱。“雪碧”在中文里有著純凈、清涼的含義,與其產品的功效高度一致,深受消費者喜愛。品牌的文化融合是以本土為基礎,包容各種國際文化因素,使其具有超越地域和文化界限的能力,這使得出口國外市場的“紅豆”品牌服裝不是直譯為“REDSEED”,而是譯為“愛情種子”——“愛的種子”。也就是說,中國品牌的國際名稱也必須符合一些消費者對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追求,迎合國外產品的技術含量高于國內產品的普遍觀念。國內很多產品都喜歡用國外的品牌名稱,比如“雅戈爾”、“海信海信”等。也是為了比消費者更優秀。
在藝點意創和中國的眾多案例中,也有許多成功的國際品牌命名案例。比如安賽德實業集團,英文原名阿姆斯特德,進入中國市場需要一個響亮得體的中文名字。藝點意創已經為它進行了中文命名工作。在的命名團隊調查了相關的國內外品牌,發現首字母為A的品牌和企業,如雅培、阿瑪尼、阿迪達斯等都有首字母“Ya”和“A”,而阿姆斯特德屬于重工業,需要給目標市場帶來一種安全可靠的感覺,因此選擇結構對稱的“安”字作為首字母。進而引出“安全施工”的概念。之后,藝點意創認為,除了企業屬性的特征,即企業的社會責任之外,還有必要在名稱中表達一些能夠提升企業形象的東西,因此,隨著名稱重音的升高,聲調升高的“的”字成為名稱的最后一個字。
不考慮中西文化差異,將阿姆斯特德直譯成“阿姆斯特德”,不僅索然無味,還讓中國消費者摸不著頭腦,而安賽德則非常成功,既保留了原來的發音,又體現了重工業的產業屬性。更重要的是,風格中外兼備,符合中國文化習慣,適合中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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