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是常有的事,但公司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命名呢?經分析,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新公司的成立需要一個代表軸承企業理想并與之共同成長的名字
現有品牌引起的聯想與新產品不協調,所以只有新的名稱才能說明產品的新穎性。
第三,新品類的創建需要一個直觀易記的名稱,同時在名稱上筑起壁壘,讓競爭對手難以跟進。
第四,新活動的開展需要一個新的名稱來表達活動的想法和要求
第五,新服務的實施需要一個名字創造或一個夢想
第六,新項目的開發需要一個名稱來指導項目的方向
第七,被并購企業規模和持續時間較大,值得投資新品牌,速度和規模都有。
第八,改變企業重組的原因,設計一個強大的品牌集合體,產品本身要通過接力來拓展,新名稱要加強客戶忠誠度或加強品牌的紐帶。
第九,企業收購企業需要更加集團化、民族化、國際化,需要更強的形象呈現。
第十,現有渠道沖突。現有渠道可能支持更高的價格,因為它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務。如果品牌也出現在低價渠道,那么它在高利潤渠道的生存能力就會受到威脅。
XI。信任危機引發危機公關,并使用新名稱來增加可信度
十二.定位不正確現有名稱不支持產品功能、組件或服務的概念。需要一個新的名稱,使人們更容易記住產品屬性、組件、服務或活動。
十三、宣傳阻力一個有趣的名字可以直觀的展現出詳細的特征,容易理解和記憶。
十四.可持續性降低。新名稱設置差異,以利于對其提供的產品特性、組件、服務或活動進行主動管理,為持續競爭優勢創造基礎。
十五、法律保護不好,現有名稱不利于法律保護或已給企業無形資產造成一定損失的。這時候就需要一個名字,防止別人破壞混淆自己的商標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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