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IS的整體構成中,企業理念(MI)是企業的價值取向和精神狀態的凝煉與統一,它內蘊于企業的全部動動機體之中,難以直接再現和傳達;企業的行為識別(BI)或規范,是企業動態動作過程的統整,因而隨著運用目標的情境的轉移,其具備識別力會減弱;而企業的視覺識別(VI)則是企業信息傳達的符號,它有具體而直接的傳播力和感染力,能將企業識別(CI)的基本精神和物質充分地表達出來,使公眾直觀地接受所傳達的信息,以便達成識別與認同的目的,有人曾形象地把MI比作企業的"心",BI比作企業的"手",而VI就是一個企業的"臉"。因此,在VI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它在企業CIS整體系統中的獨特地位與作用,首先明確VI設計的基本要求和原則。
(一) 有效傳達企業理念(MI)的原則
(二) 強化視覺沖擊的原則
(三) 強調人性化的原則
(四) 簡潔明快的原則
(五) 增強民族個性與尊重民族風俗的原則
(六) 遵守法律法規的原則
二、企業logo設計
(一) 企業標志的功能
1. 標志功能
2. 識別功能
3. 象征功能
4. 傳播功能
5. 促銷功能
6. 保護功能
7. 經濟功能
8. 穩定功能
(二) 企業標志的類型
1. 圖案型標志
2. 文字型標志
3. 復合型標志
復合型企業標志,一般由圖案和文字復合而成,是目前最流行的一種logo設計手法。
(三) logo設計的原則
1. 富有個性
2. 簡潔明快
3. 寓意典型
4. 優美精致
(四) logo設計的方法
1. 具象表述法
2. 象征會意法
3. 抽象表征法
4. 文字標識法
(五) logo設計應注意的事項
1. 大小修正。
2. 錯覺校正
3. 顏色糾正
4. 標志的限制
藝點意創已經從事logo設計行業8年之久,在logo設計中擁有三只松鼠、王老吉、蒙牛等眾多的客戶群體,年營收突破億元以上,為企業品牌服務,解決企業品牌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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