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凸顯焦剛湖旅游的獨特魅力,提高焦剛湖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毛集試驗區旅游品牌發展,經區工委和管委會批準,毛集旅游局決定公開征集焦剛湖旅游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一、征集內容
1.毛集實驗區焦剛湖旅游口號。
2.毛集實驗區焦剛湖旅游形象識別。
二、收集時間
從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10月20日。
三、招標要求
1.旅游口號:
它能充分體現焦剛湖旅游資源的鮮明特色和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具有準確的表現力、強烈的吸引力和廣泛的感染力。詞語簡潔明了,易于記憶,原則是不超過12個詞。
2.旅游形象識別:
(1)體現焦剛湖旅游的鮮明特色;
(2)創意新穎獨特,構圖簡單明快,易于識別和記憶;
(3)送審文稿應附有彩色或黑白圖案,統一成A4紙規格,標明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并附有文字說明,說明標識、圖案和文字符號。
第四,選擇方法
本次征集活動由毛集實驗區旅游局負責組織實施。征集活動結束后,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擬申請的作品進行評審。
V.獎勵標準
1.評委會從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中評選出一等獎,獎勵人民幣2萬元;二等獎兩項,每項獎勵人民幣1萬元;三等獎,每項獎勵人民幣3000元。
2.所有獲獎者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自己的稅款。
六.特殊解釋
1.申請作品數量限制:每人3個旅游標語和2個旅游形象標志。
2.申請人提交的作品必須是原創的,并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與作品的版權、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申請作品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的內容或者其他違背社會公德和良好習慣的內容。
4.獲獎后,作品的知識產權和使用權歸毛集實驗區旅游局所有。毛集實驗區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有權在旅游宣傳、專輯出版、網上展示和媒體播放中使用該作品,設計人員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5.申請人應提交其聯系信息、個人身份證號碼和其他個人信息以供聯系。
6.申請人參加本次活動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申請的工作不予退還。請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7.提交行為表明申請人完全認可本《公告》的內容并遵守相關協議。
8.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毛集實驗區旅游局。
七.提交地址
1.通過郵件或電子郵件提交
郵寄地址:淮南市毛集實驗區政府辦公樓311室朱春航,郵編:232180(請在信封正面注明“呼喚旅游口號”或“呼喚旅游標志”字樣)
電子郵件:mjlyj611@163.com
2.聯系信息
聯系人:朱春航
電話:0554-8273611 0554-8275226
http://www.maoji.gov.cn/n/2014-08-19/86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