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認可度,統一形象識別,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使公共文化更好地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經研究,決定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筠連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標識”的設計方案。
一、征集文件
從現在起至2017年9月29日。
二、工作要求
(一)符合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功能定位。
(二)充分體現筠連縣獨特的地域特色和人文歷史文化內涵,明顯區別于其他品牌LOGO。
(三)主題清晰,構圖簡單,色彩鮮明,易于記憶和識別,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有利于推廣應用。
(LOGO應為未經任何形式出版的原創作品,不存在版權或版權糾紛。
(5)提交的設計方案必須是位于A4紙中間的版本,工作應包括兩個設計標準圖紙,即彩色圖紙和黑白圖紙(網格圖),并附有必要的設計說明,其內容旨在說明設計思想、概念和含義。
第三,提交要求
(1)提交時應提交具體的LOGO設計方案和設計說明,寫明設計者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信息,并發送至549111666@qq.com,或將紙質設計方案發送至筠連縣委員會宣傳部(地址:筠連縣筠連鎮政府辦公大院,郵編:645250,聯系電話:0831-7722053)。
(2)投稿人提供的作品應附有色彩和字體鮮明的平面圖片和圖形,所提供的圖片和圖形必須達到實際應用的分辨率。電子文稿應為PSD或高精度JPG格式文件,便于在活動平臺上發布。
(3)投稿人不得在設計稿件上注明設計人姓名或單位等信息,并在郵寄信封上注明“征集標識”字樣,稿件不予退回。
第四,選擇方法
(1)對于征集到的LOGO作品,征集方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出3個入圍作品和1個采納作品。
(2)入圍作品的設計費和版權購買費為2000元,入圍作品的設計費和版權購買費為5000元(不與入圍獎項重復),創作者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入圍者和采納作品的作者都將獲得榮譽證書。
(3)最終評審通過的設計方案將通過相關媒體向全社會公布。
V.特別聲明
(1)提交的作品必須是本人(單位)原創的,以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它們不是公共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版權、商標權、專利權或第三方的其他權利。如有侵權,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單位)承擔。
(2)設計方案一經采納,即視為主辦單位同意將其用于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及相關宣傳活動。
(3)最終方案的采納者有義務配合組織者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中國共產黨筠連縣委員會組織者宣傳部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
(4)提交的計劃不會被退回。
(5)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和進一步補充本規則的權利。
中共筠連縣委宣傳部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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