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統一和規范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打造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品牌,經研究,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征集訴訟服務中心標識,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首先,收集時間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20日(以郵戳或交付時間為準)。
第二,收藏的對象
全市法院干警和各界人士。
三、標志設計要求
1.它特色鮮明、內涵深刻、構思巧妙,以“讓人民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符合“對外為人民服務、對內為法官服務”的訴訟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體現了鄂爾多斯地區的民族文化特色。
2.作品的設計應莊重、典雅、簡潔、美觀、藝術和視覺沖擊、具有象征性、易于識別、記憶和傳播、易于制作。
3.它擴展性強,適用范圍廣,可擴展性強,適用于各種場所和載體,方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
4.標志設計應包含以下要素(僅供參考):
(1)單位名稱:訴訟服務中心。
(2)結合法律會徽的特點,融入平衡元素。
(3)融入鄂爾多斯地方民族特色的符號。如需了解鄂爾多斯,請訪問網站“鄂爾多斯在線”。
第四,提交要求
1.作品提交包括兩部分:設計作品和作品描述:
(1)設計圖紙可以電子版或紙質版提交:電子版應在”。jpg”格式,電子版應發送至電子郵件地址:496195638@qq.com。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訴訟服務中心標志征集”字樣。
紙張設計模式采用A4紙規格,要求作者保留自己的原稿。所有提交的作品將不會返回到原來的。作品的紙質版本郵寄至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908室,郵編:017200。
(2)在作品的描述中簡潔地陳述了作品的設計理念和內涵。姓名、職務、工作單位、郵寄地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等。應在工作描述中注明貢獻者的姓名。
2.投稿人必須是設計方案的原作者,或者是依法享有設計方案著作權等一切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提交作品時,投稿人應確保提交的設計是首次發表的,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如果由此產生任何爭議,出資人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入圍設計方案和最終標識設計方案的所有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屬于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該法院有權對作品進行適當修改和完善。
V.選擇方法
1.基于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我院將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提交的作品進行評選,并確定3名入圍作品。
2.在廣泛咨詢的基礎上,獲獎作品將由專家評審委員會審定,并通過法院網站或其他媒體向社會公布。
六.誘因
1.三位入圍者將獲得獎勵,每件作品將獲得500元。
2.對于最終入選的作品,作者將獲得1000元的一次性獎金。
七.聯系信息
電話:0477-8160388
傳真:0477-8377664
郵箱:496195638@qq.com
鄂爾多斯中產階級人民法院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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