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平面設計中的中心均衡法?中心指的是整個構圖以平面的中心部位作為構圖和視覺的中心;均衡指的是視覺元素聚散、疏密搭配的平均、平衡;中心式均衡型構圖是一類構圖形式的總稱。
平面設計中心式均衡型構圖將視覺中心部位視覺元素給予重點表現,對視覺邊緣的圖形、文字進行相應的虛化處理。中心式均衡型構圖采用長方形和正方形的構圖框來進行構圖,其具體的表現形式分述如下:
線型排列與重復的構圖形式是視覺元素以水平、垂直、斜線、曲線等線型重復排列方式構成的均衡型構圖形式,是視覺元素從單元化向多元化、從單一化向多樣化組合的構圖形式。
方形是具有典型幾何特征的視覺形態,方形的骨架排列是視覺元素規整、重復排列的構圖形式,而外形呈方形的排列則體現了視覺元素在重復中有大小變化的構圖形式,通過方形中視覺元素規整和變化的重復組合,增加構圖效果的生動性、多樣性與豐富性。
當圖形和文字以外形為圓形來進行排列和重復時就構成圓形排列與重復的構圖形式。圓形排列與重復的構圖可以是外形閉合的圓形,也可以是外形開放的圓形。外形閉合的圓形構圖給人以整體、完整的視覺感受,而開放性的圓形構圖則給人統一中產生變化的豐富視覺感受。
在平面設計中,對稱是一種視覺元素上下相對、左右相對的構圖形式。平面設計構圖所運用的對稱是對稱元素之間一種相似和近似的對稱,表現的是上下、左右對稱視覺元素中的相似、近似和不同變化,運用的是對稱形式可能構成的新的構圖思維和構圖形式。
在對稱構圖形式中更強調對稱元素之間的差異和不同。對稱型構圖是一種結構規律性很強的構圖形式,相互對稱的平面視覺元素不是單一元素簡單地重復排列,而是一種新的、更豐富的一致和統一的視覺美感。
分解、分割重構的構圖形式建立在對視覺元素分解、打散、分割的基礎之上,如果沒有對原型的打散、分解和分割,構圖就失去了重新結構和組合的基礎。分解是一種依據視覺元素自然結構關系的打散,以滿足構圖形式的需求進行重組。
分割與視覺元素的結構無關,不受原有結構關系的局限和束縛,依據構圖審美的需求進行主觀的分割,可以是平均的分割、漸變的分割、局部的分割、人為的分割,從分割形式中尋找、發現新的視覺形式和美感。
面積對比的構圖形式是對視覺元素的面積大小進行視覺對比和處理而形成的構圖形式。在平面設計中,視覺元素所占面積的大、小對視覺表達和視覺感受將產生不同的影響,對視覺的審美感受和視覺認知過程起著重要的引導作用。
較大面積的視覺元素會引起較高的視覺關注和較強的視覺沖擊,較小面積的視覺元素則容易形成視覺上的收縮感和模糊感,而面積相等或接近的視覺元素就容易構成視覺上的平衡。因此,從平面的構圖形式看,大面積的視覺元素在構圖關系中起著主導視覺的作用,蘊含著更多圖形和色彩的力量,承載著更多的設計信息。
位置關系的構圖形式是通過視覺元素之間相互的距離、遠近、間隔、集散和疏密關系來組織視覺的一種構圖形式。位置關系是視覺元素在二維空間上、下、左、右四個方向位置上的構成關系。圖形、文字在構圖中的不同位置會產生不同的疏密關系、不同的組合關系和不同的視覺效果。
在位置關系的構圖形式中,處在構圖的中心位置,同時又和其他元素位置較遠的視覺元素會得到相應的突出和強調,成為構圖關系的中心。而處在非中心或邊緣位置的圖形、文字由于位置的邊緣化和組合的密集化而在構圖關系中處于陪襯、次要和從屬的地位。
平面層次關系的構圖是對平面設計景深感的加強,即平面空間感的處理。在平面設計過程中,通過層次關系的構圖處理,在不同的進深和層面上安置和處理視覺元素,讓整個設計構圖有主、有次、有序,有深度、有前后,從而在視覺上產生協調、豐富、整體的視覺效果。
構圖層次關系的存在,使設計平面能夠在不同的空間層面上安置、容納更多的視覺元素,并由這些視覺元素承載、傳遞更多的視覺信息,從平面到空間呈現出更豐富的設計效果。
虛實關系的構圖是平面設計根據設計目的、設計意圖和設計表現的需求對視覺元素的主次、前后關系、視覺中心、構圖邊緣、視覺重點進行視覺審美處理的構圖形式。“虛”與“實”是平面設計把握總體設計效果,實現設計目的兩個重要方面,二者總是互為前提,相輔相成,共同存在。虛實關系因對比而存在,有實才有虛。
在平面設計中,虛實關系的處理是設計效果體現最重要的視覺關系,虛實關系的處理對于設計最終效果的體現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設計主、次的強調,對于設計重點的突出以及對于設計信息的傳遞,虛實關系將做出最后的調整和處理,構圖的虛實關系,決定著平面設計總體的視覺關系。
在實際設計中,既可以使用以上單一構圖形式,也可以通過對各個單一構圖形式進行不同構的圖組合,從而使設計構圖更加豐富和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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