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的目標
藝術是個人的表達,因此它具有內在和獨立的價值,藝術本身的目的和價值是完全包含在藝術本身之內的。而設計卻不是這樣,設計的關鍵在于使用,它的價值取決于外部因素,即這個設計所要解決的問題和面對的使用人群。也就是說設計是一種情景模式,設計的價值取決于設計的使用。
藝術是一種挑釁,它讓你思考。為了挑戰規則而去挑戰規則。它觸發了情感,產生了爭議,同時彰顯了藝術家的身份個性。它會產生一種摩擦,出于好的或者是壞的目的。設計則是緩解摩擦,它為你提供了思考的機會,幫助你更簡單更輕松地解決問題。設計從來不會挑起爭端,它是中立性質的,功能的中立性。設計勇于面對和解決人們所遇到的問題與挑戰,讓人們更高效的解決它們。
藝術是探索性的,它將自己置入到危險的深淵中,藝術家大膽的探索新的藝術題材與風格,或者是藝術信念,異想天開,有時讓人捉摸不透。設計則基于對生活的觀察與推敲,在于不斷地對解決方案的驗證及改善。設計會以現有的模式為基礎進行選擇性的創新。
藝術是讓人欣賞的,藝術品可以被人們欣賞、思考或者蔑視。一個好的藝術作品是來自于藝術家內心深處的藝術,是藝術家的自身的反映。設計是功能性的,它幫助人們解決相關的問題,幫助人們完成目標與任務。一個好的設計來自于設計師對用戶深刻的觀察與理解,它可以反映出使用者對現實的需求。
2. 不同的資料來源
藝術是一種自我表達的方式,所以藝術的內容來源完全取決于藝術家自身。作為一名藝術家,你的內容、數據以及靈感的來源可以是你自己(可以說成內在的)。而設計師關乎于使用,所以其內容源自于產品目標及其所服務的對象,作為一名設計師,你的設計內容必須來自多個不同的領域,這些來源都是外在的。
雖然設計會被認為是一種主觀上的行為,但現實中隨著我們對于設計的目標、內容來源及實現方式的理解的日益成熟,設計實踐已經變得越來越客觀。通常情況下,當設計以產品的形式提供到目標用戶手中,我們便可以通過一系列的客觀指標來判斷設計的成功與否。而對于藝術來說,這種邏輯并不成立,藝術永遠是主觀行為,一件藝術品,有人喜歡它,還有人會不喜歡它。
3. 創意所扮演的的不同角色
創意在設計與藝術當中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好的設計不是單純為了創意而創意,它只是解決問題、實現目標的手段。另一方面,藝術則可以為了追求創意而創意,因為獨特性就是它的價值之一。設計師們不該因為方案本身的創意性和獨特性而感到驕傲;真正值得驕傲的是你的創意能夠幫助人們更好的解決問題。而藝術家們則完全有權利因為作品所體現出的獨特創意而感到自豪。
同時,設計可以是個人和藝術。設計師為自己的設計注入了自己的經驗和創造力,就像藝術家一樣。許多設計師都運用視覺造型的一種方式,不僅提高了設計的功能的能力,但也提供了一個有吸引力的和美觀的經驗。我們不需要去尋找能找到藝術靈感的元素的美麗的設計。所以美學無疑在設計中扮演一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