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宜良縣城市文明創建工作的頂層設計,發動群眾最廣泛的參與,打造具有震撼效果及視聽沖擊的創建品牌,動員和發動廣大市民成為城市文明的參與者、踐行者和傳播者,助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宜良縣創建全國城市文明城市指揮部面向全社會征集宜良縣文明城市宣傳標識(LOGO)及吉祥物形象設計,具體征集活動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城市宣傳標識(LOGO)、吉祥物
二、征集時間
自即日起,截止至2021年4月24日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省征集,凡具備相關專業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
四、征集要求
作品要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目標,與宜良自然環境、人文景觀、民族風俗、地域文化、花卉苗木、本地重大節慶活動(花街節、烤鴨美食節)等相融合,充分體現地域特色,與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賞習慣相契合,創新思維,設計新穎,作品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宣傳標識(LOGO)
1.創作要求:以漢字“文”為創作基礎,以文明宜良為題材,寓含“講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創文明城”。作品要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主題,立足宜良縣地方文化的獨特性、多樣性與傳承性,根植宜良縣歷史,體現宜良縣新貌,主題鮮明,創意新穎,內涵豐富,突出時代特征,充分展現宜良縣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昂揚斗志和精神風貌,展現宜良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內涵,體現文明和諧、誠信友善、宜居宜良的美好形象。
2.適用范圍:標識適用各類廣告媒介,易為社會接受和傳播,具有震撼力和感染力。作為宜良縣創建文明城市的記憶符號,在文明城市創建活動中廣泛應用于各類公益宣傳。
3.格式要求:提交JPEG圖片和設計原稿,原稿格式以EPS、AI、CDR矢量分層文件為主。圖片像素為2480*3508,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顏色模式為CMYK(RGB),作品另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
(二)吉祥物
1.創作要求:充分運用宜良元素,展現宜良獨特的地域人文資源、文化內涵和文明城市特色,形象設計要有時代感,構圖新穎,創意獨特,色彩明快,體現建設文明開放富裕美麗新宜良的城市奮斗精神,符合大眾審美觀,易于為社會和廣大群眾接受和傳播,便于制作推廣。
2.適用范圍:具有視覺吸引力和藝術感染力,作品名字得體、朗朗上口,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顯示,便于制作、攜帶和保存,適用于有關紀念品、工藝品、印刷品及其他衍生品生產。
3.設計要求:有設計名稱、設計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制作材質等)、核心設計圖案(如需要應包括正面、正側面、背面)、延展設計圖案(如宣傳單、票證、辦公用品等任一),設計說明充分表述設計構思和創意理念及特點。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將在宜良之窗網站、宜良融媒APP、宜良融媒官方抖音號、宜居宜良官方微信號、昆明宜良發布(微博)、宜良電視臺等媒體進行刊登,所有來稿請注明“創文征集”說明,并附作者姓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E-mail等。
投稿郵箱: 1762933519@qq.com;聯系人:昝淑琴
聯系電話:15125701154
六、評選方式及獎項設置
(一)評選方式
本次征集的宣傳標識(LOGO)和吉祥物采取線下和線上共同評審最終確定的方式進行評選。
1.初評。由縣創文工作指揮部組織專家組對所有參加征集的作品進行初評,初評后確定的作品進行網上投票。
2.終評。初評后的作品將在線上進行公開投票評選。最后結合線上和線下投票結果,由縣創文工作指揮部進行最終評選確定。
綜合評選結果,將評出宣傳標識(LOGO)、吉祥物形象平面設計各1件。宣傳標識logo,獎勵獎金10000元。吉祥物,獎勵獎金8000元。
七、注意事項
1.參加征集活動的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如出現抄襲、仿冒等,由作品作者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并取消參評資格。
2.本次活動確定的作品將視為委托創作作品,宜良縣創建全國城市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同時獲獎作品版權將納入宜良縣城市文明創建作品庫,其所有權歸宜良縣創建全國城市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所有,參選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否則相關法律責任由該作品的投稿者承擔。
3.投稿者請自備底稿,來稿恕不退還。在評選結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作品因重復投稿發生的法律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
4.活動結束后,縣創文工作指揮部將聘請專業人士采取公正、公開、公平原則進行評獎。
5.如本次征集中無滿意作品,最終采用作品可空缺獎項,由征集方聘請專業機構設計或再行征集。
6.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宜良縣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
宜良縣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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