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開展,進一步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打造江山市法治文化品牌,特向社會各界征集“江山市普法”吉祥物。
活動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征集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凡崇尚法治、關心支持和熱心參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廣告制作公司、文化傳播公司、設計公司、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及愛好設計、創作的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參加。
作品要求
(一)作品內容。吉祥物要圍繞法治宣傳教育主題,具有江山地域文化特色,簡潔易記、創意新穎、色彩明快,兼具法治內涵和藝術美感,獨具創意性,具備很高的辨識度。后續延展性要強,適合新媒體宣傳和傳統媒體宣傳的各種用途,便于深化設計和推廣運用。
(二)作品形式。作品由圖案、說明組成。作品圖案以JPG電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600*800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手繪作品可郵寄或自行送達,或用相機、手機拍下清晰圖像后發送,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稿(如AI、CDR、PSD、PNG等格式)。作品說明包括創作理念、寓意等內容,字數控制在500字以內。
作品提交
(一)電子郵件投稿。郵箱:474686186@qq.com,郵件標題注明:“江山市普法”吉祥物征集,正文體現投稿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二)郵寄或當面投稿。地址:浙江省江山市鹿溪北路236號江山市司法局409辦公室。
電話:0570-4033243
獎項設置
入圍獎3名,獎金各300元;最終獎1名,獎金5000元。
活動階段
(一)作品征集階段。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參賽者按照要求對參賽作品進行投稿,江山市司法局工作人員及時與參賽者確認投稿情況。
(二)專家評審階段。2021年4月初。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由評審組委會評選出獲獎作品。
(三)結果公布階段。2021年4月中旬通過“江山市普法”微信公眾號對評審結果進行對外公布。
特別申明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主動提交作品的“參賽者”(作者),主辦方認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版權歸屬做如下不可撤銷聲明,否則有權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一)原創聲明。參賽作品是參賽者原創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其他知識產權;該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站及其他媒體公開發表,未申請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領域。
(二)獲獎作品知識產權歸屬。所有參賽獲獎作品除作者署名權以外的全部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權:享有對征集作品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展示、出版和宣傳的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作品進行轉讓、復制、轉載、傳播、摘編、出版、發行、許可使用等。
江山市司法局對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因作者本人傳送不當等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江山市司法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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