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NBA球員卡慧科懷倫納德向美國南加州地區法院起訴耐克公司,理由是耐克公司未經其同意注冊了版權并將其用于商業目的。
在訴訟中,科懷倫納德表示,以手掌為主要元素的個人logo“Klaw”是他在2011年設計的,當時他是喬丹品牌(Nike旗下品牌)的簽約球員。
2018年,當kawhi leonard轉投新贊助商New Balance,準備將“Klaw”應用于相關服裝和鞋類產品時,發現該圖標已被Nike申請商標版權,并聲稱該LOGO是Nike獨立設計的。Kawhi leonard想通過法律手段收回對這個Logo的控制權。
針對kaw ihi Leonard的訴訟,耐克立即做出回應,反訴kaw ihi Leonard負有“欺詐”、“侵權”、“違約”等多重責任。
耐克表示,該團隊在設計LOGO之前已經獲得了kawhi leonard的同意。喬丹品牌在kaw ihi Leonard簽約期間的協議明確規定,禁止kaw ihi Leonard授權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耐克的獨家商標。kawhi leonard轉投New Balance后想繼續使用耐克的相關商標,顯然是違反規定的。
最近終審出來了。據外媒報道,法官駁回了kawhi leonard起訴耐克侵權的案件。其中一位評委認為耐克的設計是“自主知識產權”,明顯不同于kawhi leonard的原始手繪圖案。
律師kawhi leonard得知結果后表示,leonard為設計付出了很大努力,對法官的判決感到失望。律師說接下來會考慮其他選擇。
“棕櫚”LOGO爭議升級!耐克反訴倫納德“違約侵權和欺詐”
NBA球星倫納德將耐克告上法庭,因為他的個人LOGO是蹲著的
上一篇:事務局新版LOGO設計上線
下一篇:新加坡電信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