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城投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初始注冊資本人民幣23億元,系財政帶項目注資,目前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9.59億元,實收資本為66.59億元。城投公司主要開展產業園區建設運營、市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城區文化形象運營及文化空間配套建設運營、會展、酒店、航空等現代服務業、實業投資等多元化業務,目前已基本形成集團化管理格局。
為加快公司品牌建設,創立符合自身實際的產品標識,提升公司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現向全社會征集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品牌全套VI(VI全稱Visual Identity, 即視覺設計,通譯為視覺識別系統)設計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主辦單位
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二、征集時間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3日
三、投稿截止時間
2020年1月3日24時前
四、征集對象
各類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及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法人單位均可以個人或單位名義參與本次活動;
五、征集內容
(一)投稿作品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投稿作品應緊密結合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發展定位和主營業務,突出公司成為擁有持續創造能力的區域城市運營商愿景使命,充分體現公司品牌的內涵與特色。
(三)投稿作品應內容貼切、主題突出、寓意深刻、創意新穎、色調和諧、美觀鮮明、易于傳播、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既體現本土人文關懷、又具有國際化視野特質。標識須考慮標識和標識文字(中英文均可)的綜合應用,易于識別和制作,適合長期固定使用及印刷、網頁等多種場合應用;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英文名為:Shenzhen Pingshan District Urba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Co.,Ltd.
(四)VI基礎設計內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LOGO設計;
2.企業標準字體;
3.企業標準色系;
4.企業輔助圖形;
5.基本要素組合等。
(五)VI應用設計內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辦公事務用品類(名片、文件袋、信紙、手提袋、文化衫、工作牌等);
2.宣傳事務用品類(如公司宣傳冊風格、活動背景板、PPT匯報風格等);
3.環境導視系統;(企業前臺背景墻設計、辦公環境導視等)
(六)本次投稿設計方案主要針對VI設計基礎內容,需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基本要素系統,最終中標單位則需完成以上全部基礎設計內容和應用設計內容。
1、LOGO標識創意思路;
2、LOGO標識創意說明;
3、LOGO標識創意設計;
4、LOGO標識標準字、標準色、輔助圖形、企業輔助圖形及基本要素組合等;
六、投稿要求
(一)征集結果公布后,入圍人/單位和委托人/單位需提供矢量文件予主辦方;
(二)投稿過程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如:快遞費、打印費等)由應征者自行承擔;
(三)應征作品應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并未申請過注冊商標,同時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如有侵權,由設計人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責任。征集結果公布后,未入圍的作品即可自行處理。
七、投稿須提交的資料
1、投稿設計方案電子版(分辨率為 600*600 dpi的JPG文件);
2、投稿人/單位情況介紹和相關業績證明掃描件
3、項目負責人簡介
4. 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投稿方式
所有應征作品均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郵件主題請注明“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VI設計方案+投稿單位名稱”,郵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投稿郵箱:linguang@szpsct.com,聯系人:林先生,聯系電話:0755-89665409。
九、評選方式及補償費設置
(一)征集結束后,由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評選入圍作品。
(二)評選方式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參選作品超過3個方案,活動將評選出3個符合征集要求的入圍方案,入圍方案中得分第一名的參選方案將作為選用方案,得分第二、第三名作為入圍方案。(2)若參選作品少于3個方案,必須符合以上征集要求方可入圍,入圍方案中得分第一名的參選方案將作為選用方案,得分第二名作為入圍方案。(3)若參選作品全部不符合征集要求,則延遲征集公告一周時間,若再無符合征集要求的參選方案,則本次征集活動取消。
評選得分第一名的選用方案,我司將與設計方簽訂VI設計項目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金額為20萬元(包括完成VI設計方案全部基礎設計內容和應用設計內容),入圍方案的投稿人/單位則每家獲得人民幣5000元(含稅價格)的落選補償費。
(三)入圍人/單位和委托人/單位名單將在深圳市坪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公眾平臺(官網或公眾號)上進行官方公布,同時電話通知入圍人/單位,入圍人/單位屆時需開具相應金額的發票,未按要求領取補償金的視為放棄補償金。
十、其他事項
(一)投稿者應保證作品為原創且擁有獨立、完整、無歧義的著作權。存在著作權問題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主辦方有權取消資格、收回補償金等,一切責任由投稿者承擔。
(二)所有入圍作品,知識產權歸主辦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入圍單位放棄補償金,其應征作品的知識產權仍歸主辦方所有。
(三)若投稿中出現相同內容,以網絡上傳時間或郵件送達時間為準,以第一時間收到的為先。
(四)最終委托人/單位須按征集要求進行方案的進一步優化;入圍方案的投稿者同意委托人/單位無償參照其投稿作品的元素進行中標方案的完善。
(五)作品一經投稿,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六)凡投稿者,均視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條規定。
(七)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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