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廣告主管理廣告主管理是指廣告主依照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對參與廣告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的行為。廣告商是廣告活動的最初支持者,也是廣告和服務費用的實際支付者。他在是否做廣告、做多少廣告、何時以何種方式做廣告,以及選擇哪家廣告公司和出版商來設計、制作、代理和發布廣告方面擁有絕對的自主權。廣告主的廣告意識和行為直接對廣告活動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對廣告主的有效管理,本質上就是對廣告活動源頭的管理。這對保證廣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防止和消除虛假違法廣告,進而凈化整個廣告業無疑具有重要意義。廣告管理機構對廣告主的管理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依法保護廣告主從事廣告活動的權利;二是保證廣告主在廣告管理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廣告主應對違法廣告活動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接受廣告管理機構的制裁。2.廣告經營者管理。廣告經營者是連接廣告主和發布者的橋梁,是廣告活動的主體。廣告經營者的廣告行為是否規范,對廣告活動的影響力至關重要。因此,加強對廣告經營者的管理是廣告管理中最重要的內容。廣告經營者的管理主要包括:(1)廣告經營者的審批和登記管理。這是廣告管理機構依據廣告管理法律法規對廣告經營者進行管理的開端,是政府的行政行為。廣告經營者只有在獲準登記注冊并取得廣告經營資格后,方可從事廣告經營活動,否則構成非法經營。嚴格來說,廣告經營者要取得合法的廣告經營資格,必須符合《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和企業注冊的基本要求,必須具備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條件,必須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審批和注冊。廣告經營者的核準登記程序主要包括受理申請、審查條件、核準資質和發放許可證四個階段。(2)廣告代理證書制度。廣告業務員是從事承包和代理廣告業務的專職人員,《廣告業務員證》是廣告業務人員外出開展廣告業務活動的有效證件。為了加強對廣告宣傳和廣告經營活動的管理,保證其健康發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0年10月19日頒發了《關于實行(廣告業務員)制度的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1990年第226號),決定在全國廣告行業統一實行廣告代理人證書制度。本規定自1991年1月1日起執行。因此,所有被批準經營廣告業務的經營單位,在從事廣告經營活動前,必須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關于實行(廣告業務員)制度的規定》領取《廣告業務員證》。廣告業務人員在申請廣告業務員證時,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然后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本單位的證明文件和相關材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發給《廣告業務員證》。《廣告業務員證》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加蓋鋼印。《廣告業務員證》有效期三年。行政部門
廣告業務檔案是在廣告業務活動過程中建立的。它是廣告經營者(包括廣告發布者)從承接登記、收集、核對各種廣告證書和資料,到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情況和結果的匯總,是廣告經營活動的正式記錄。因此,廣告業務檔案的建立主要有兩個功能:一是業務參考功能,二是法律證明功能。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997年頒布的《廣告業務員證》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對廣告經營者(包括廣告發布者)廣告業務檔案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尚未建立和實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罰款五千元。(4)廣告經營單位年檢注冊制度。所謂廣告經營單位年檢登記制度,是指廣告管理機構依照國家廣告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廣告經營單位過去一年的經營狀況進行檢查和驗收的管理制度。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廣告經營單位進行規范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任何廣告經營單位必須在年度注冊后取得《廣告經營資格檢查辦法》方可繼續經營廣告業務,否則屬于違法行為。自1987年以來,我國在廣告行業實行年檢注冊制度,旨在加強對廣告行業的工商管理,及時制止非法廣告經營活動,維護廣告行業的正常經營秩序,同時充分掌握各廣告經營者的具體情況和廣告行業的現狀和狀態。3.廣告發布者管理廣告發布者管理是指以廣告發布者為主體的對廣告活動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又稱廣告媒體管理或廣告媒體管理。廣告發布者管理主要是指對依法發布廣告的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出版社等公共機構的規劃、設置和維護的管理。廣告發布者依法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廣告發布者經營資格管理。以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期刊、出版社為主體的廣告發布者(或廣告媒體),主要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布信息,傳播新聞,兼營廣告業務,傳播經濟信息。廣告發布者以收費的形式兼營廣告發布業務,傳播經濟信息,是一種廣告經營行為,因此廣告管理機關必須對其進行專項管理。廣告主發布廣告前,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兼營廣告業務的登記手續,并審查其是否具備直接發布廣告的條件。廣告管理機關應當依法對合格的廣告發布者進行登記,并頒發廣告經營者資格證書。(2)管理廣告發布者提供的媒體報道。媒體報道是媒體報道和被報道人數的總稱,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稱呼。其中有電臺的覆蓋率和收聽率,電視臺的覆蓋率和收視率,報刊等平面媒體的出版范圍和發行量,戶外場所的位置和流量。真實媒體報道是廣告主和廣告經營者實施廣告策略、出版商確定收費標準的重要依據。因此,廣告公司應加強對廣告主提供的媒體報道真實性的管理,這一點起著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國家行政機關有權對媒體發布廣告的時間、版面和長度進行限制性規定和控制,以確保媒體履行更重要的社會職能,實現健康有序發展。4.廣告信息的管理廣告信息包括廣告信息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廣告信息通過媒體以廣告作品的形式傳播。廣告信息管理是世界各國廣告管理中一項特別重要的內容。廣告信息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廣告內容的管理。廣告內容管理的重點是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保證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健康性。(2)廣告績效管理。廣告表現是指廣告的表現方式和形式。廣告作為一種“說服”的藝術,必須運用一定的表達方式和形式,將商品或服務的信息傳達給廣告受眾,并盡可能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從而促進購買行為的實現。廣告表演不僅是面向公眾的宣傳活動,也是追求利潤目標的宣傳手段,因此它必須受到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的約束,必須符合一定的社會規范。廣告績效管理的內容主要是對廣告績效的真實性、合法性、道德性、公益性、獨創性和可識別性進行管理。5.廣告費管理廣告費是指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承接和完成廣告主委托的廣告業務后,收取的廣告設計費、制作費、代理費和發布費。廣告收費管理是指由廣告管理機關會同價格、城建、公安等職能部門依照廣告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等經營活動中的收費行為的合法性進行管理。目前,我國廣告收費管理主要實行國家價格管理與備案價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我國,對廣告經營者收取的廣告設計費和制作費的管理主要實行備案價格管理,即廣告經營者可以根據廣告設計,制作成本和自身信譽、服務質量、制作水平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并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物價部門備案。廣告代理費主要由國家價格管理,其標準在全國范圍內合法統一,即承接國內廣告業務的廣告經營者的代理費為廣告費的10%,在中國承接廣告的外商的代理費為廣告費的15%。廣告發布者收費管理基本實行備案價格管理,即主要包括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在內的廣告發布者根據自己的收聽率、收視率、發行量、全國或地方的覆蓋面和影響力,自行制定收費標準,然后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價格管理部門備案。戶外廣告場地費、建筑物占用費的收費標準,必須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物價、城建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程度、戶外廣告設置面積、場地、建筑物位置、人流規模、是否在商業中心和市區等因素共同協商制定,并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一經當地人民政府制定和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6.與其他形式的廣告相比,戶外廣告管理更加復雜,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環保、公安等部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組織下,由上述部門共同對戶外廣告的區域、位置、規格、質量和安全進行統一規劃
戶外廣告必須登記管理,即由縣級以上廣告管理機關會同城建、環保、公安等有關部門進行管理。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戶外廣告規劃管理辦法,審批申請戶外廣告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經營資格和條件以及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和場所。對具有經營資格和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按照當地戶外廣告規劃管理辦法,經批準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和位置后,予以登記。未經批準登記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經營戶外廣告,否則將被非法經營,并依法予以取締。戶外廣告的發布并不意味著發布活動的結束。戶外廣告在設置和安裝期間和之后的安全問題,以及通常的維護和整理,仍然是其出版活動的延續。廣告管理機關應當會同城建、環保、公安等有關部門,對戶外廣告設計,的安裝材料、抗風抗震等級以及與原有建筑的連接進行有效管理,落實戶外廣告的安全問題。同時,要加強戶外廣告的維護和裝飾管理。對于那些不完整、不美觀、不美觀的戶外廣告,要及時維修,及時更換,堅決清理,使城市和諧美觀。
怡神君薄荷包裝盒設計梅子包裝設計大山鎮真菌包裝設計
下一篇:包裝設計的一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