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中外學者的討論,我們認為品牌的定義可以表述為:所謂品牌,是公眾對組織及其產品的認識的總和。
這個定義可以擴展到以下要素,為了把握品牌的定義,分別說明。
1)品牌以公眾為中心
長期以來,人們對品牌概念的理解存在一個普遍的誤區,即把品牌視為企業自身的東西、商標權、與競爭對手不同的標志,而忽視了公眾在其中的地位。所以在打造品牌時,往往只是企業的單方面努力;在評價品牌價值時,我們往往只注重財務的角度或者政府管理的角度,而忘記了大眾。
眾所周知,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由于生產力的發展,人們已經告別了短缺經濟的時代,市場已經看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大眾是市場的主人,決定了企業的興衰,所以品牌只能在市場上生產,必須依靠市場才能存在。
公眾的構成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消費者。消費者分為兩類。一種是直接消費者,即購買和使用產品的人。他們是品牌最直接的消費者,在消費中既能獲得物質上的滿足,又能獲得精神上的滿足。這些人的行為使品牌價值得到真正的體現,他們是品牌生存的基礎。另一類是潛在消費者,他們可能成為消費者,也可能永遠不會成為產品的消費者,但他們支持第一批人的行為,是品牌發展和可持續性的驅動力。比如奔馳可能永遠不會被喜歡的人買走,但這并不妨礙他們對奔馳的好感和好評,會影響奔馳的社會口碑,增加品牌的價值。
丹山雪亞品牌設計規劃美容禮儀品牌文化梳理及品牌LOGO設計(二)樹德中學沙河校區LOGO設計。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來源于媒體。因為人們信任媒體,在某種意義上,媒體人相當于消費者的意見領袖。特別是在當今的信息時代,信息傳播廣泛而迅速。人們在面對大量信息時不知所措,必須依靠媒體來了解組織及其產品。因此,企業界應該高度重視媒體。
(3)專家和相關機構。專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客觀地對組織及其產品發表意見,他們的意見會對媒體和消費者產生很大的影響。但專家的意見經相關機構認可后會有更大的影響力,綜合專家意見后形成綜合觀點并公之于眾。
2)組織和產品是品牌的載體
組織的概念包括企業,但其外延大于企業。品牌主要指狹義上的企業產品,廣義上包括非企業組織的產品。
寶潔、麥當勞、飛利浦等品牌屬于企業品牌,《南方周末》屬于非企業品牌,萬寶路、非常可樂屬于產品品牌。
組織和產品是品牌的載體。一個品牌中必然有組織和產品,但它們不僅僅是這兩個要素,更是品牌傳播形成的附加成分。品牌存在于消費者的認知中,是一個抽象的概念。
王迪葡萄酒品牌形象策劃國泰優香種業品牌VI設計駿鑫茶葉包裝設計3)品牌來自大眾的理解
所謂認知,是指人對事物的感受和感知。品牌要靠市場來體現,離不開大眾。品牌形象直接來自大眾的描述,而不是品牌所有者的主觀判斷,也不是品牌所有者的想象。
就像陳云剛在《品牌批判》一書中寫道:“在人們眼里,有些品牌就像傳世之作,濃縮了世界,厚重而穩定,充滿歷史感,像福特、杜邦;有的品牌就像散文一樣,有著優雅的散文,才華橫溢,清秀美麗,散發著人類智慧的光芒,像蘋果,微軟;有些品牌,像黎明明之前的詩,像露水一樣珍貴,有著滲透到皮膚深處的耀眼的美,像單簧管和露華濃。”
品牌是建立在大眾對它的認識上的,有好有壞,不妨礙品牌的存在,但是如果一個品牌不被大眾認可,那么這個品牌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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