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品牌命名規劃活動中,規劃師應遵循以下主要品牌命名規劃原則。
(1)易讀易記。一個品牌名稱應該是容易拼寫和發音的,以幫助公眾和消費者記憶和提高對品牌的認知能力,從而方便品牌在消費者中的流通。按照人的記憶規律,品牌名稱一般應該是兩三個字,五個字以上的品牌名稱就不要記住了,印象比較模糊。比如世界十大品牌排行榜第一的可口可樂,不僅發音洪亮,押韻好,而且易讀易記;漢語單詞“娃哈哈”的元音都是“A”,發音比較容易,更適合孩子發音和模仿。
(2)獨特新穎,標新立異。選擇一個易于閱讀和記憶的品牌名稱有助于增加人們對品牌的記憶,而一個有特色和獨特的品牌名稱更有利于品牌識別和品牌保護。獨特的品牌名稱易于記憶和識別,不容易被市場上的許多品牌淹沒。那些模仿形成的品牌名稱,因為缺乏個性,無法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企業可以選擇一般詞典中不常用或找不到的詞作為品牌名稱。這些詞大多沒有意義,容易記憶,不易造假。它們在法律上是專利,可以說是專門為企業品牌命名而創造的。
(3)注重文化意蘊。文化內涵豐富的品牌不僅體現了企業精神,鼓舞了員工士氣,而且很容易贏得消費者的青睞和認可。文化底蘊豐厚的品牌名,在國內外都會有很強的號召力和感召力。在中國,給一個品牌起一個有文化內涵的名字尤為重要。中國有著五千年的悠久歷史,創造了具有濃厚文化內涵的文化。中國人的傳統文化根深蒂固,他們致力于文化內涵。
(4)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品牌名稱作為一種語義符號,往往隱藏著許多鮮為人知的秘密。稍有不慎,就可能違反目標市場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違反當地的社會道德或習俗,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于在國際市場上銷售這些產品的企業來說尤為重要,一些在國內看起來沒有問題的品牌名稱在其他國家可能會成為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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