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就像一個人,而標志就像它穿的衣服。
2.標志是一個公司,它希望在視覺上被感知為一個外化的形象,而品牌是為用戶創造的整體感知體驗。
這兩條線不僅是公司老板、利益相關者、非設計從業者或學生,而且幾乎每個人,包括設計師,都在努力將它們區分開來。
品牌是一種情感上的回味,它會給人們帶來一種體驗或一系列長期的體驗。
人們在生活中做出的大多數選擇都是感性的,很少有人是完全理性的。他們喜歡同意自己的人,討厭不同意自己想法的人。
標志和品牌也不例外。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會對自己喜歡的品牌做出積極的反應,他們會關心和欣賞自己喜歡的品牌和標志。形象標識,獨特的視覺識別;品牌描述,獨特的心理認知。
品牌元素有很多,不僅限于名稱、標志、形狀、顏色、視覺效果、聲音、價值觀、文化、感知、信息、觀點和營銷。在當今時代,社交媒體也已經成為品牌的一部分。
本質上,一個品牌可以說是一個未公開的承諾,但它是沉默的。
藝點意創擁有800多人的設計團隊,在logo設計,包裝設計,品牌策劃及推廣等業務上都有相當成熟的運營體系及產品方案,努力為更多的企業及品牌解決問題及創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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