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實施“民族團結家庭”活動,充分調動各族群眾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凝聚各族群眾的智慧和力量,把首都民族團結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宣傳部和市“民族團結與家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開展民族團結與進步大院(社區)、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學校、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單位、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個人、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寺廟、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服務窗口等活動。具體活動如下:
首先,收集時間
征集活動將從現在開始持續到2017年1月20日。單位提交的作品需加蓋公章。各行各業的人都將受到紙質版本郵戳的影響。發送時請注明“民族團結家庭親細胞工程形象標識征集”字樣。
第二,激勵
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二等獎2名,每人5000元,三等獎3名,每人2000元。
三、標志設計要求
1.主題清晰,意義深遠。作品的主題應該是“民族團結、家庭關系”,遵循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宗旨,體現首都各民族和諧共處、共同發展的時代風貌,以及首都各民族長期交流交流形成的特色和文化內涵。作品不應違反黨的民族政策、宗教和風俗禁忌。
2.這個想法新穎、莊重、大方。應用工程應圍繞“民族團結與家庭”單元工程這一主題,如創建民族團結與進步大院(社區)、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學校、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單位、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個人、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寺廟、民族團結與進步示范服務窗口等。形式活潑,色彩適宜,結構簡單明了,符合公眾的審美和認知要求,具有很強的親和力和感染力,有利于清晰識別,易于識別記憶,適合宣傳推廣
3.簡潔、易用、適用性強。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用作品應適合平面、立體和電子媒體的傳播、使用和再創造要求,滿足各種材料的制作要求,并適合長期懸掛在機關、學校、服務窗口、社區、庭院、宗教活動場所等公共場所。適用于印刷和在各種活動中使用,以創造民族團結和進步。
四.提交工程的要求
1.每個創作者交付的作品數量沒有限制。一個國家統一細胞工程標志是一個作品,它可以被設計和交付系列。
2.提交要應用的作品的紙質版本(一份)或電子版本,以及要應用的作品的創意的書面描述。紙質版本應該打印或繪制在A4大小的紙上。原始文檔是PSD、AI和其他格式的矢量圖,同時應提供JPEG格式的樣本圖。提交作品的紙質版和電子版都要求是彩色圖案,標明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
3.請將申請書紙質版郵寄至指定地址或直接發送至“民族團結與家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烏魯木齊新興街5號市政府第二聯辦3號樓宗教事務委員會309室),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V.選擇方法
市“民族團結、家庭幸福”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成立由各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對征集到的優秀作品進行評審,選出獲獎和被采納的作品。
第六,屈服的方式
郵寄地址:新興街5號烏魯木齊市第二聯絡處3號樓宗教事務委員會309室。
郵政編碼:830092
電子郵件:wlmqmzw@sina.com聯系人:王信培
電話:0991-4643232七。活動聲明
1.申請作品一經通過,其所有權和使用權歸民族團結領導小組辦公室
4.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民族團結與家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宣傳部
“民族團結和家庭支持”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jrsf/3019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