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創作品保護公共平臺(原http://www.szdc.org深圳數字作品錄制中心)是中國最具影響力的原創作品網絡數字保護公共平臺,具有法律效力和全面的保護作品類別。其特點是在作品完成后立即申請電子原始憑證,將著作權法關于著作權歸屬的法律規定付諸實踐,填補了法律證據的空白,在法理、技術和功能上處于世界領先水平。詳情請訪問官方網站:http://www.szdc.org。
一、征集內容
中國原創作品保護公共平臺標識(包括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顏色和標準組合)集合(http://www.szdc.org)。
二、申請資格
對于整個國家來說,擁有專業設計標準的個人和機構都可以參與。
第三,收集時間
從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2月10日。(申請作品以特快專遞方式投遞的,以當日郵戳為準。截止日期后,已交付的作品不能申請。)。
第四,收藏作品的要求
1.簡單、沉重、緊張,易于識別和記憶。
2.它具有創新性,體現了原有保護平臺的特點。
相關概念可供參考:知識產權、版權、原創性、保護、真實性、有效性、權威性、文化創意、法律、證據、SZDC、簡單性、效率、公平和正義。
V.身份征集評委:
王躍飛:藝術發展局會員,紐約藝術指導俱樂部會員,國際平面設計師聯盟AGI會員,深圳謝平名譽主席
畢雪峰:國際平面設計聯盟(AGI)成員,深圳平面設計協會學術顧問,中國美術學院視覺藝術委員會委員
著名設計師、大象空間創作總監張大力。他的作品曾獲GDC大獎、金獎及評比獎、波蘭國際電腦設計藝術雙年展大獎、香港設計雙年展金獎、評比獎、銅獎等設計獎項,并多次入選日本貿發局、日本富山國際海報雙年展、法國、墨西哥等國際海報展。許多作品被德國、英國、弗吉尼亞州、紐約、日本、香港和臺灣的現代設計博物館收藏。空間作品多次獲得香港設計雙年展和《現代裝飾》國際空間媒體獎。
李紅兵:深圳設計聯合會名譽主席,原湖北美術學院工藝美術系副教授,“中國形象設計專家”稱號獲得者
馮:深圳市創意設計知識產權促進會會長,《中國設計之窗》主編
六.提交文件
申請可以通過特快專遞或電子郵件提交。電話:0755-83663023
1.快遞郵件或快遞。請自行密封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包裝表面應標明“中國原創作品保護公共平臺標志集”。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3039號國際文化大廈1416室中國設計之窗編輯部(郵編:510083)
2.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地址:001@333cn.com
主辦單位對因郵寄或傳遞來文過程中的延誤、丟失、損壞、管理不善、郵資不足、盜竊等非主辦單位原因造成的申請作品的任何損失或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審查過程
1.資格考試。主辦單位將對所有申請的作品進行統一歸檔和編號,并集中開封。
2.對作品的初步評價。2014年12月初,專家評審組將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作品進行初步評估,并選出10個入圍作品。
3.專家重新評估。專家評審組以公眾投票結果為參考意見,對10件入圍作品進行了重新評審,推薦了3件作品被中國原創作品保護公共平臺標志采納,指定評委指導擬采納作品的作者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設計。
4.最終審批。2015年1月,組織者審核并最終確定了中國原創作品保護公共平臺的標識。
八、激勵措施
組織者將獎勵最終被確定為t
所有申請作品的方案將不會被退回。作者應該保留自己的論文和設計源文件。
X.知識產權
1.提交相同作品的,以第一投稿人為準(以張貼當地郵戳的順序為準)。
2.申請的作品必須是作者本人的作品,除了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外,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權利。申請作品如有侵權糾紛,作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取消參選資格。
3.申請作品的版權受中國法律保護。關于作品知識產權的歸屬,最終獲獎作品需要按照《中國原創作品保護公共平臺標志征集承諾書》的相關協議進行簽署。入圍作品的版權自獎金發放之日起歸主辦單位所有。入圍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作品的所有平面、三維或電子載體的所有權利)屬于組織者。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成為“保護中國原創作品公共平臺標志集”的設計及其作品。其他單位使用“保護中國原創作品公共平臺標識集”的設計和作品,其知識產權屬于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XI。其他解釋
1.主辦單位擁有中國原創作品保護公共平臺的標識及其作品的最終決定權。
2.主辦單位對本公告及其附件和補充文件有最終解釋權。本規則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制定補充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