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縣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建設于2014年12月獲得國家林業局批準(林世發[2014]205號),規劃總面積25226.4公頃,呈現“一園兩區”格局。其中,南苑位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首端,濕地覆蓋率達96.2%;北公園位于馬登鎮楊穎河和子琪河的交匯處,濕地覆蓋率為72.2%。
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依托丹江庫區建設,在涵養水源、凈化水質、提供飲用水、調蓄洪水、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有效改善了水環境質量。為了準確定位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展示地方地域特色,優化品牌形象,擴大其知名度和影響力,淅川縣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局決定公開征集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的標識供公眾使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I .設計要求
(1)依托《河南淅川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充分體現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的生態特色和建設成就,體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設計理念,凸顯濕地水的魅力,突出移民文化、楚文化、水文化等因素,描繪出濕地公園及其周邊地區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和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畫面;
(二)構圖新穎,設計簡單易懂,色彩明亮而不凌亂,符合美學要求;適用性強,易于放大和縮小,可用于各種場合和載體,如網站、文件、信頭、宣傳紀念文章和媒體宣傳,易于通過各種技術手段制作制作;
(3)設計草案應附有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圖紙和技術文字說明(圖紙的尺寸、比例和顏色等)。)和設計圖紙的概念描述(設計的含義、含義和背景等。);
(四)圖形標志和字體設計稿,應附三維、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顏色和特殊字體設計稿
(5)作品的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采用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圖形(人工智能格式或PSD文件);
(六)作品應為原創,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提交。一旦發現作品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將取消其參與評審的資格,所支付的報酬將全部收回,相應的法律責任將由貢獻者自己承擔,我單位遭受的損失將得到賠償。提交作品時請將《原創作品承諾書》發送到郵箱。
二、時間安排
(1)收款時間:從現在起至2018年10月21日。
(二)評估時間: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我單位將邀請并組織知名設計師、專家教授、文化學者等成員組成的評估小組對收集到的作品進行初步評估,評選并批準10件作品,并在淅川縣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賬戶“微淅川”、“淅川頭條”、“淅川林業”等網站上公示。根據評估結果,前三名將被納入最終選擇范圍,其中一名將被選中。
第三,提交要求和獎勵
(1)作品以電子手稿的形式提交。有意者請在活動截止時間前將電子設計稿發送至xcsdgy@126.com,并在信中注明“河南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標志設計征集”,并請注明設計者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
(2)所有收集的作品將不會被退回,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們自己的論文。進入前十名作品,每件作品獎勵500元;進入前三名作品,每件作品將獎勵1000元;設計師將獲得5000元的一次性設計費,作為對最終選定作品的特別獎勵;作品不重復獎勵(獎金稅和費用自理);
(3)入選作品將作為淅川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的永久標志,其所有權、知識產權、使用權和出版權將由乙方享有
淅川縣丹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