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形象認知度,規范單位識別體系,提煉中心的服務文化,擬公開征集全社會對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形象識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延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簡介
根據《延安市整合建立規范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方案》號文件(辦發[2016]47號)要求,經市編辦批準,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11月成立,負責項目招標、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和礦產產權轉讓、國有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服務保障。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管理,按照交易流程提供服務保障,建立和維護公共資源交易的信用信息庫,協助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投訴和違法違規行為。
二、收藏內容
延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LOGO圖形標志。
第三,收藏的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國的單位和個人。
四.招標要求
延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LOGO平面標識應體現政府公共資源統一規范交易的主題,簡潔大方、莊重美觀、寓意深刻、創意新穎、配色得體醒目,視覺沖擊力強。具體設計應符合以下標準:
(一)體現了延安的人文特色和文化底蘊,以及鮮明的時代特征。
(二)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體現“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特點,突出“陽光交易”的理念。
(三)體現了延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保障理念。
(4)形象標志設計應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可擴展性,適合平面、立體和電子媒體的傳播和再創造,并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推廣應用,如公共標志、單位標志、字母標志、辦公用品和宣傳用品等。
(五)申請作品必須是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的原創作品。應當與其他馳名商標明確區分,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申請作品如有侵權糾紛,作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標志設計不得含有違反國家憲法和法律的內容。
V.提交事項
(1)申請的標志作品主要包括兩部分:標志設計作品、標志設計創意和概念描述。延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LOGO平面標志的設計作品應采用A4紙印刷或繪制。當提交書面作品時,徽標的電子版本應通過電子郵件提交。文件格式為jpg(附有原始設計文件)。
(2)申請人應同時提交標志設計創意和概念的說明。
六.選擇和激勵措施
作品評審通過后,支付標志設計師人民幣15000元(設計師按規定納稅)。
七.收集時間和提交方法
(1)收集時間:
征集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15日(外文稿件以郵戳時間為準)。
(2)提交方法:
1.將作品的電子版發送到597823338@qq.com。
2.作品紙質版郵寄至延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郵寄地址:延安新區人民服務中心7號樓2層(郵編:716000),收件人:劉顏鋒13409118212。
電話:0911-2162229。
八.其他事項
(一)申請單位或個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2)所有申請的標志作品將不會被拒絕,并要求作者保留自己的論文。評選結果將在延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在線公布。結果公布后,未選標志作品的設計者可以獨立處理他們的作品。
(3)標志圖形標志收集和使用后,收藏者和設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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