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官方網站:中國足協是中國足球的管理機構。它成立于1955年1月3日,總部設在北京。中國足球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由從事足球運動的組織自愿組建的全國性、非營利性體育社會組織法人,是中華全國體育聯合會和中國奧委會的單位會員。中國足協接受國家體育總局和民政部的專業指導、監督和管理,是代表中國的國際足球聯合會和亞洲足球聯合會的唯一成員。中國足協的宗旨是:
1.發展足球,促進足球的普及和提高;
2.倡導公平競爭,弘揚體育精神,充分體現和發揮足球的社會價值和教育功能;
3.完善中國足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足球管理水平;
4.參加國際足聯和亞足聯的正式比賽和活動,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增進與各國和地區足球協會、俱樂部和運動員的友誼;
5.加強會員、俱樂部和足球從業人員之間的聯系和溝通,為協會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提倡保持足球比賽的完整性。防止腐敗、濫用興奮劑、操縱比賽以及其他在比賽和足球中損害運動員利益的行為。
本次活動由中國足協主辦,將從現在開始征集中國足協的商業會徽和品牌口號,適用于中國足協的商業和市場開發領域。
二、截止時間和地點
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中國北京
第三,收藏的對象
主要廣告文案公司或專業設計公司
民族院校設計專業的師生
社會在職設計師(不限類別)
足球/業余設計愛好者
四.入境申請
填寫申請表時的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應由個人或公司制作(如果有兩人以上合作,必須明確列出)。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原創和未發表的作品。
2.姓名——參賽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姓名(以身份證為準),以免因姓名不符而無法領獎。公司或單位的參與者必須如實填寫企業的相關信息(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法人授權書、投標人的身份證等)。)。
3.個人或公司聯系信息——競賽結果將于2014年9月底公布。參與者必須留下電話、手機或普通電子郵件。
4.參加競賽的學生可以由學校以班級名義統一郵寄給組織者,但個人必須詳細填寫征集活動登記表和申請作品創作者的承諾書。
5.參加者可以申請設計商業會徽或品牌口號,或兩者兼而有之。
V.工程要求
1.本次征集活動收集和選擇要申請的作品。每份申請的作者應提交三份文件,包括《中國足球協會商用徽記設計稿》或《中國足球協會品牌標語設計稿》、《中國足球協會商用徽記/品牌標語征集活動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中國足球協會商用徽記/品牌標語活動應征作品創作者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如果其中任何一項缺失或不符合本規則的要求,則不符合申請條件。
2.會徽設計和品牌口號作品應符合以下標準:
(1)足球特色與中國元素的結合。會徽設計不僅要體現足球賽事的特點,還要有中國特色,并能把握國際時尚潮流,讓中外人士都能理解和接受。
(2)抽象符號與現實圖像的結合。會徽設計應該以抽象的藝術形式表現出來,給人以豐富的想象空間;然而,我們應該吸收足球的現實形象,這樣人們才能想到足球。
(3)直覺美感與實際應用的結合。會徽設計應該直觀地感受足球的美和節奏,感受審美的愉悅;它應該使用方便,使用時應該自然協調
(1)會徽的繪畫圖像可以由一幅作品來表現,也可以由多幅不同顏色的作品組成。
(2)會徽設計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合平面、立體和電子媒體的傳播和再創造。
(3)中國足協或其英文縮寫“中國足協”應盡可能體現在會徽設計的適當位置。
(4)會徽的平面設計應包括兩種設計標準圖:彩色草圖和黑白草圖(柵格地圖),分別打印或繪制在A4紙上。
(5)會徽設計應附有文字說明,有助于評委在評選過程中理解作品。其內容旨在說明中國足協會徽的設計理念、概念和意義。申請人應在A4大小的紙上用印刷體書寫或打印設計說明書,說明書應清晰完整。設計說明的標題應標明會徽的名稱。
(6)提交設計方案時,請提交CDR格式或EPS格式的電子文件,顏色模式為CMYK,圖片分辨率為300dpi,會徽設計尺寸為120mmX120mm,顏色各部分的色碼參數在電子文件中注明。
4.品牌標語應符合以下條件:
(1)主題清晰、深刻、積極,具有很強的親和力和凝聚力;
(2)表達清晰、朗朗上口,具有視聽沖擊力和傳播力;
(3)能夠表達足球的特點和激勵中國足球進步的意義;
(4)能體現合作共贏等業務要素;
(5)文字簡潔,避免歧義,字數在10字以內;
(6)在英文版中,中英文表達一致;
5.該應用程序還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一)申請作品必須是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過或者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的原創作品。
(2)《中國足球協會商用徽記/品牌標語設計稿》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受限制,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共秩序習俗的要求。
(3)《中國足球協會商用徽記/品牌標語設計稿》中不應出現與創建者相關的信息,所有這些信息只能根據需要填寫《報名表》。
(4)申請應提交《報名表》復印件,并由申請人正確填寫和簽字(如申請人為機構,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機構公章)。
(5)申請時應提交《承諾書》復印件,并由創建人簽字(如果創建人是機構,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機構公章)。如果有一個以上的創造者,所有的創造者必須一起簽名。
5.費用:申請人提交設計作品時無需向征集方支付注冊費和評估費。但是,因收集數據、獲取信息、填寫和提交申請計劃以及參與本次征集活動而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申請人承擔。
六.提交作品的方法、時間和地址
1.申請截止日期:2014年8月27日(以郵戳為準)
2.提交方法:
郵件提交方式:將《報名表》和《承諾書》的設計光盤、印刷作品和簽名原件發送至北京市東城區西朝寺街東久大廈甲座811號中國足協市場部,郵編:100061
網絡提交方式:設計方案的布局和登記表應以附件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marketing@fa.org.cn,郵件標題應與設計方案名稱一致;《報名表》和《承諾書》的原始簽名發送至中國足球協會市場營銷部,地址:北京市東城區西朝寺街東九大廈甲座811,郵編:100061
請在信封的左下角或郵件的主題欄中注明“會徽/品牌口號系列”字樣。
七.獎項設置
1.評選出一等獎作品,獎勵人民幣1萬元。注冊后,作品將成為中國足協的商業會徽/品牌口號。
2.評選出兩個二等獎作品,每個作品獎勵人民幣2000元。
3.評選出五部三等獎作品,每部獲獎人民幣伍佰元。
4.主辦單位將向所有獲獎者頒發中國足協商業會徽/品牌口號征集活動的獲獎證書。
5.以上獎項已經頒發
八.相關聲明
1.主辦單位對因延遲郵寄、郵寄遺失或損壞、管理不善、郵資不足、盜竊或其他非征集方原因造成的申請作品的遺失或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申請作品的版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成為中國足球協會商業會徽/品牌口號的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和使用作品的所有平面、三維或電子載體的所有權利)從一開始就歸贊助商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以任何形式成為中國足協商業會徽/品牌口號的作品。
九.其他
1.組織者保留對本征集文件的最終解釋權,包括本規則。本次征集未盡事宜,由主辦方另行制定或解釋。
2.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適用于本次招標。
聯系人:孟先生、丁小姐
電話:010-85562508 85562505
傳真:010-85562666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西朝寺街東久大廈甲座811中國足協市場部(100061)
電子郵件:marketing@fa.org.cn
附件下載:
1.申請人創建人的承諾書
2.申請表(個人和公司)-呼吁品牌口號
3.申請表(個人和公司)-標志收集
4、中國足球協會品牌口號(標語)申報表
中國足球協會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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