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湖南安鄉周淑媛國家濕地公園的知名度,樹立其品牌形象,方便市場推廣,周淑媛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針對公園的LOGO和口號發起了一場有獎征集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一、標志工程要求
應用作品的設計應具有鮮明性、象征性和創造性,突出“湖南安鄉周淑媛國家濕地公園”的品牌特色。形式為二維平面圖案,可配少量漢字或字母組合。圖像要求圖形大方,含義清晰,簡潔明了,具有很強的藝術特色;易于識別和制作,適合長期固定使用和印刷、雕刻等應用。它必須是一個獨特的未發表的原創作品。
二、廣告語言要求
1.廣告語言能突出湖南周淑媛國家濕地公園的特色,并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蘊;
2.廣告語言可以展示周淑媛濕地的品牌形象,朗朗上口,易于傳播。
三.招標范圍
面向全社會的公開征集。
四.收集方法和聯系電話
作者可以單獨或同時設計“湖南周淑媛國家濕地公園”的標志和口號。
1.作品以附件形式發送,電子郵件應標有“LOGO征集”或“廣告語言征集”。電子郵件地址是syzgjsdgy163 @ .com。
2.電子郵件內容應包括:LOGO標志和注釋的文本描述或廣告語言的延伸含義的解釋、作者姓名(機構)、聯系地址和電話聯系信息。
電話:137876620207聯系人:李佳
V.收集時間
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5日。
六、選拔和獎勵方法
1.本次方案征集的評審工作由主辦單位成立的評審委員會承擔。評委會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擇有效的方案,并分別確定三個入圍作品(LOGO方案三個,廣告語言三個),其中LOGO入圍作品每件獎勵500元,廣告語言入圍作品每件獎勵300元。最后,每個項目將獲得一枚金牌,LOGO 2000元,廣告語言1500元。結果將在官方網站(www.hnsyzsd.com)上公布。
2.如果出現相同的LOGO,第一個創建者將由接收時間決定。
七.相關聲明
1.所有申請人必須是申請方案的合法所有者,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權和其他相關權利。如發生侵權,申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免費展示、使用和修改獲獎方案。一旦采用,版權屬于組織者,設計者享有署名權。
2.申請方案的獨創性和性能受中國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保護。
3.申請計劃一經提交,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次公開征集活動的所有協議。
4.組織者保留所有文件的最終解釋權,包括本次征集。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制定或解釋。
5.主辦單位對因郵寄原因、主辦單位以外的其他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申請作品的損失或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公告內容如有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以上公告未盡事宜,請致電13786620207咨詢,主辦單位不再統一安排答疑時間。
8.申請人應保留自己的論文,申請計劃不會被退回。
湖南安鄉學院周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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