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大眾創業和創新,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促就業,臨淄區委區政府決定建設“臨淄夢谷”,包括創業孵化中心、創業培訓大學、金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檔案管理中心、人力資源市場、工業設計中心等。為了樹立其形象,突出其創業特色,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譽度,現向社會公開征集“臨淄”夢谷”標志。一、工作要求
1.作為“臨淄夢谷”的形象化和形象化標志,征集標識將用于形象宣傳和對外展示,應充分體現“大眾創業創新”的主題和積極熱情的創業精神,具有創新的思維和強烈的感染力、凝聚力和號召力。作品應與主題密切相關,并具有準確的象征意義。
2.標志要求主題突出、構思新穎、寓意深刻、視覺形象鮮明大方。文字和圖形應當簡潔、規范,能夠深入人心,易于被社會接受和傳播,易于制作和推廣。
3.作品應以電子格式提交,JPG或PSD格式,文件少于10M,設計描述在3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含義、含義和背景。
二.提交和審查
1.收集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止,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提交要求:所有提交的紙質作品必須標有“臨淄?”夢谷標志收藏作品”,隨作品一并提交設計者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信息。
3.評價和獎勵:“臨淄?夢幻谷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將組織所有提交的設計標識的評選,并最終以作品的形式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三、注意事項
1.工程不得包含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任何其他法律法規的內容。
2.申請作品應該是原創的,沒有公開發表過。所有設計者都必須是設計作品的合法所有者,都有設計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用作品或用于創作應用作品的任何材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版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權利。任何涉及剽竊、借用等的侵權行為。由投稿人自己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3.申請人必須承諾入圍作品的版權屬于“臨淄?歸夢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并有義務按要求對工程進行修改。
4.本次征集活動中的所有作品將不會被退回。設計作品一經采用,其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設計人不得將設計作品用于任何其他載體。征集結果公布后,入圍作品可以自行處置。
5.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臨淄?夢幻谷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聯系信息
1.聯系人:王培漢電話:0533-7311646
2.郵寄地址:臨淄區環九路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郵編:255400
3.電子郵件:lzmzgjsbgs@163.com
http://zibo.iqilu.com/zbminsheng/2015/0709/2477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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