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藝術基金(英文名稱為中國國家藝術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旨在繁榮藝術創作,培養藝術人才,創造和推廣原創佳作,促進藝術事業健康發展。國家藝術基金的設立,標志著中國藝術發展管理、資助、支持和引導的新平臺、新渠道和新機制。國家藝術基金是一項公益基金,主要由中央政府出資,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捐贈。國家藝術基金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原則,堅持“面向社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工作原則,圍繞創作制作、宣傳推廣、收藏收藏收藏和人才培養四個方向。國家藝術基金面向社會需求。國有或民營、單位或個人可根據申報條件申請項目資助。關于國家藝術基金會的詳細介紹,請訪問國家藝術基金會的網站。
為提高社會對國家藝術基金的認識和理解,決定面向全社會開展“國家藝術基金”標志設計征集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內容:“國家藝術基金”標志設計作品。
第二,征集范圍:面向社會。(個人或機構可以參與)
三.收集時間:2014年8月20日至9月30日。
(以接受申請人提交的作品的電子郵件日期為準)
四.內容要求:內容包括“國家藝術基金標志設計”,
“國家藝術基金會文字設計(一中一英),“國家藝術基金會標志與文字設計組合”。標志設計應體現國家藝術基金設立的宗旨,具有鮮明的創意、較強的藝術性和較高的認可度,適用于各種傳播目的和單色或彩色印刷。
V.格式要求:參賽作品應以數碼圖片的形式提交和展示
像素大于800600,存儲容量小于1MB,文件格式為JPG。
六.提交方式:以電子稿件的形式發送到專題征集活動
郵箱:fanyq920611@163.com;文件名為“設計團隊名稱/個人姓名國家藝術基金”,設計團隊/個人簡歷及創意描述不少于500字;提交時,請提供除電子郵件地址外的有效聯系信息,如手機和座機。
七.評估程序和獎勵標準:基金將邀請行業專家
作為評審委員會,所有提交的作品都經過認真公正的篩選,入選作品由管理中心獎勵5萬元,評審結果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宣傳推廣活動。
八.相關事項:1 .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屬于收藏者,收藏者享有修改和使用的權利;2.所有申請的手稿將不會被退回,作者被要求保留自己的手稿;3.侵犯他人著作權的作品一經查實,主辦方將取消其參與評審的資格,侵權人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聯系人:范
電話:010-68498646 010-68498647
聯系電子郵件:fanyq920611@163.com
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18日
http://www . cnaf.cn/gjysjw/tztg/201408/2c 0389493 a 744 c 9 b 8 c 4441 a 48d 79 bed 5 . shtml?時間=0.2218190405271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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