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是按照鄂爾多斯市委、市政府建設文化旅游強市、全面推進國家全球旅游示范區和旅游改革創新先導區的戰略部署注冊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
為了積極響應國家、自治區和鄂爾多斯市在產業發展中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文化旅游的要求,鄂爾多斯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專門打造了“光明天驕”區域公共品牌,整合、引領和帶動“鄂爾多斯禮品”系列產品向高品質、高品質、特色方向發展。現在,我們公開征集“亮天驕”區域公共品牌的LOGO和VI系統設計方案。內容如下:
一、征集目的
為了突出品牌特色,提升品牌知名度,注重強化品牌形象,通過提煉鄂爾多斯地區的自然、文化和產業特色,形成統一、規范、規范、美觀的設計,提升社會、行業和公眾對鄂爾多斯“亮天驕”品牌的印象,提升區域公共品牌的影響力,使其具有區域公共品牌的整體特色和鮮明的認知度。
二、主辦單位
鄂爾多斯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三、征集時間
2020年3月16日至4月1日。
四、征集對象
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品牌LOGO和VI系統的設計方案是向社會征集的,包括但不限于個人、擁有獨立設計制作團隊的工作室、廣告設計企業、學校師生等。
五、征集內容
“亮天驕”公共品牌LOGO和VI系統的設計方案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當前設計潮流,充分體現品牌內涵和特色。征集內容主要分為三類:
(一)品牌標識類
提煉品牌文化,突出品牌特色和行業特色,重新設計區域公共品牌,提升整體品牌形象,包括品牌logo設計,標準字體、標準顏色、品牌旗幟等。
(二)產品包裝類
重新設計相關產品(文化創意、禮品、農業特產、預包裝食品、羊絨制品等)的包裝。)提高產品的美觀度和檔次,包括產品設計、包裝、紙箱、密封膠、環保袋、標簽等。
(三)宣傳推廣類
重新設計品牌以及使用該品牌的企業的宣傳和展示所涉及的公告和文章,包括宣傳冊、海報樣式、標識(廣告)傘等。
六、設計要求
品牌LOGO和VI系統是“亮天驕”區域公共品牌戰略規劃的核心要素之一,更好地突出鄂爾多斯地區的特色、歷史和文化內涵。
設計單位或個人應充分了解鄂爾多斯的概況,充分體現VI設計鄂爾多斯的地域特色
設計應簡潔、新穎、優雅、有創意,配色得當,寓意深刻,富有文化魅力,視覺識別功能好,知識產權容易,視覺傳達效果理想。
設計必須具有靈活性和使用價值,適合在各種載體上生產和應用,并能很好地應用于各種場合和載體,如對外宣傳視頻廣告、平面媒體廣告、網站、促銷品、產品包裝、印刷品和媒體宣傳等。
設計草案應包括圖案(圖形標志、“亮天驕”字體等)。)、概念描述(設計包含的含義、寓意和背景不得少于300字)和文字描述(尺寸、比例和顏色等))。提交作品的格式為JPG,作品的圖形電子稿的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像素/英寸)。提供矢量圖和工程圖(人工智能或CDR格式的原始文檔)、標準顏色和特殊字體設計草稿,并附上立體和顏色等案例渲染。
七、實施步驟
(一)投稿
應用程序可以通過面對面交付、郵件和快遞交付。
1.通過郵件快速提交
提交地址: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市委黨校D座403室;聯系人:劉森
電話:0477-5501033 187-0477-0409。如果你有
電子郵件:liusen215@126.com,郵件格式:“設計貢獻者的聯系信息。”郵件遞送附件應包括作品(包括JPG和矢量圖片的LOGO作品)和承諾書(簽名/蓋章的掃描件或清晰照片)。注冊咨詢電話同上。
(二)評選
征集方將邀請權威專家、行業專家和相關領導組成專家評審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所有提交的作品將按照初審、復審和最終評審三個環節進行評選,并擇優選出獲獎作品。
(三)結果公布
在微信公眾賬號上及時發布評估結果,并告知作者。
(四)獎勵設置
1.設計獲獎者1名,獎勵1萬元;
2.設計獎有兩個入圍者,每個獎項3000元。
以上所有獎金都是稅前金額。入圍者被選中后,設計師將獲得一次性設計報酬。以團隊或組織名義申請的獲獎者由組織的第一發起人和法定代表人領取,獎金的具體分配由雙方協商解決。征集方應向入選作品的作者(創作機構)頒發證書。最終設計的獲勝者和最終入圍者可以優先考慮后續的開發和應用。
八、補充須知
(1)本次活動采用的作品和入圍作品均被視為“光明天驕”區域公共品牌LOGO和VI系統收藏者委托的作品,其版權和使用權歸收藏者所有,其直接和間接利益與原作者無關。評估結果公布后,主辦方將受邀與入圍者簽署獎金支付和版權轉讓協議。作者僅有權獲得報酬和個人權利,這些權利根據法律是不可轉讓的。此外,作品的使用權、出版權和財產權屬于組織者,組織者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在互聯網上修改、復制、拍攝、放映、播放、編輯、傳播信息以及使用外部宣傳產品的權利。
(2)設計團隊承諾本次競賽的設計方案必須是原創的,以前沒有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沒有申請過注冊商標。同時,不得侵犯知識產權或第三方的其他權利。如有侵權,設計團隊和個人應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
(3)設計方案一經提交,將不予退回。請為你自己保留一份。
(四)設計方案的登記和提交視為同意并符合上述規定。
(5)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主辦單位。
鄂爾多斯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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