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凸顯阿拉善沙漠、胡楊、航天、居延、民俗等一批世界級專屬旅游資源的優勢,努力打造國際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構建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識別體系,展示“阿拉善圣地”的品牌內涵,阿拉善盟旅游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創意作品,現邀請社會各界和專業人士積極參與。
征集內容
(一)形象LOGO (logo)
(2)系列宣傳口號
(3)吉祥物
征集理念
作品必須以“阿拉善圣地”的品牌內涵和“大沙漠、大胡楊、大航天、大居延、大民俗”五大國際旅游目的地系統為基礎,融入LOGO、宣傳口號和吉祥物之中,使三件藏品連成一條線,具有共同的品牌靈魂。
征集要求
(一)形象標識(LOGO)
形象標識應當以阿拉善為主題,整合阿拉善的自然、文化和旅游資源,設計巧妙、風格簡單、識別性強、易于記憶,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吸引力。
投稿要求:
1.作品應以圖片和文字的形式提交,文字應清晰描述標志創作的靈感、寓意和參考來源,字數應在500以內。
2.除了圖形標志外,標志還應包含“阿拉善,天堂的圣地”字樣,并帶有原始字體,可以用蒙古文、中文和英文設計。
3.格式應為jpg或gif,像素在2480*3508范圍內,尺寸低于10M,分辨率高于300dpi。
(二)系列宣傳口號
口號應以“阿拉善,天堂的圣地”為主題,在有效體現阿拉善國際旅游目的地價值和獨特性的基礎上,與游客和觀眾產生心理共鳴,滿足瑯瑯上口、簡潔精辟的營銷和口碑傳播需求。
投稿要求:
1.共收集了6個系列的宣傳口號,包括目的地品牌口號、形象品牌口號、路線品牌口號、服務品牌口號、旅游商品品牌口號和自駕游品牌口號。
2.每個投稿人提交的6個系列的宣傳標語中,每個標語不超過2個,每個不超過16個字,并附有一個不超過500字的創意描述。
(三)吉祥物
吉祥物以“阿拉善,天堂的圣地”為主題,以旅游知識產權為創作目標。應生動體現與阿拉善文化的密切關系,對旅游紀念品、COSPLAY、文學、影視劇等具有較強的市場拓展和后續旅游知識產權可塑性。
投稿要求:
1.作品應該擬人化,以確定吉祥物的名字,性別,年齡,愛好和個性。
2.作品應以圖片和文字的形式提交,文字應清晰表達吉祥物名稱的由來、設計構思、創意、象征意義以及后續的知識產權擴展方向。
3.你可以制作實物娃娃或娃娃樣品(材料不限),也可以通過制作吉祥物動畫短片來展示。
投稿方式
(1)提交郵件標題為“阿拉善盟國際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標識征集”、“阿拉善盟國際旅游目的地系列宣傳口號征集”、“阿拉善盟國際旅游目的地吉祥物征集”。
(2)征集主要通過網絡平臺進行,所有提交材料均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電子郵件地址:alslvyou@163.com
電話:0483 8334326
0483 8334044
18686006763
(3)提交作品的作者和投稿人必須是同一個人,并且提交必須以個人形式進行。
(4)提交的內容包括申請作品、作品創造性的書面描述、作者真實姓名、機構名稱、地址、電話號碼等有效聯系方式。
(5)同時,要求設計者保留高精度的原始設計圖紙(如人工智能、設計圖紙、設計圖紙),以便選擇后及時提供給組織者。
獎項設置
(一)形象標識獎勵
采用1個獎項,獎勵3萬元。
共有10個優秀獎,獎勵1000元/名。
(二)系列宣傳口號獎勵
采用1個獎項,獎勵3萬元。
共有10個優秀獎,獎勵1000元/名。
(三)吉祥物獎勵
采用1個獎項,獎勵3萬元。
共有10個優秀獎,獎勵1000元/名。
* 獲獎者需按國家有關規定納稅,上述金額為稅前金額。
收款時間: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評選時間: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發布時間:2017年8月中旬
活動時間
(一)阿拉善盟旅游局成立專家遴選委員會,遴選所有申請作品。評選委員會在認真評審、充分討論和比較的基礎上,進行初步評審、網上評選和最終評審。
評審方式
初評階段:從形象標識(LOGO)、系列口號、吉祥物的有效投稿作品中,各選出30個作品,進入網絡票選。
網選階段:通過網絡票選方式產生形象標識(LOGO)、系列口號、吉祥物作品的各11個獲獎作品,進入終評。
(2)在此期間,組織者有權要求貢獻者修改和重新設計作品以供最終選擇。
(三)評選過程中將邀請公證部門進行公證。
終評階段:由專家評選委員會確定最終采用獎和優秀獎,可保留獎位空缺。
(1)提交的作品必須是個人原創,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版權等任何法律問題應由投稿人自己承擔。主辦單位(阿拉善盟旅游局)不承擔任何法律及相關連帶責任,投稿人應在投稿前明確其責任和義務,無異議即視為認可。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活動主辦單位(阿拉善盟旅游局)擁有所有“采納獎”作品、“優秀獎”作品和入圍作品的版權、商標注冊權、所有權、著作權、出版權、完全使用權、修改復制權和商業發展權,并不限于此。并有權在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使用作品,并可以以任何形式修改作品。
(3)一旦作品被采納(包括部分采納)并支付獎金,將不會向貢獻者支付任何費用。
(4)如果稿件相同或相似,以第一作者為準。所有收集的作品將不會被退回,并將由主辦單位保管。
(5)本次征集不收取注冊費,投稿人將承擔郵寄稿件和制作作品的費用。
(六)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主辦單位阿拉善盟旅游局擁有最終解釋權。
http://mp.weixin.qq.com/s/C6Ucp0-pGExVTKFJJ2aBtg
上一篇:南豐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標志設計
下一篇:甌海澤雅環湖綠道公開形象標識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