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呼倫貝爾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國家示范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呼倫貝爾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標識。現宣布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象征意義,緊緊跟隨民族團結進步的主題,體現了呼倫貝爾市多民族、多文化的特點。
(二)內涵深刻,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3)圖案設計應明亮、清晰、流暢、簡單、大方、有意義、耐人尋味、令人印象深刻,并適合平面宣傳和視覺傳達。
(4)作品應以不同的比例清晰展示。設計紙張大小為8開或16開,并附有電子文件,可以是分辨率大于300dpi的JPG和TIFF文件。
二、征集時間: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
三.征集范圍: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
四.選擇和獎勵
(a)選擇方法。呼倫貝爾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邀請呼倫貝爾市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申請作品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在媒體上公布。
(二)獎勵。
本次征集和評選活動設有以下獎項:
1.一等獎,獎金2萬元,一張證書。
2.兩個二等獎,獎金4000元,還有證書。
3.三等獎,獎金2000元,證書。
V.作品提交方式
(1)申請人應提供一份本人信息(包括姓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的復印件。)和作品創意的描述。
(2)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申請人必須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團體中每個人簽名的簽名和身份證復印件。
(3)所有申請須一式兩份。
(4)所有申請的作品將不會被退回,請投稿人保留自己的論文。
(5)申請人可以通過郵件、直接投遞或電子郵件提交。郵寄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呼倫貝爾民族團結進步創作活動標志集”。
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河西新區政務綜合樓D502室(呼倫貝爾市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話:0470-8217253
聯系人:吳
電子郵件:356637350@qq.com
同聯: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河西新區政務綜合樓D502室
郵政編碼:021008
六.預防措施
(a)申請的工程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民族和宗教政策。
(二)申請作品必須是原創的,應當與國內外重大活動的標識、區域內外的標識明顯不同,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標識相同或者近似。
(三)申請作品或者用于創作候選人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4)被認定為“呼倫貝爾民族團結進步創作活動”標志的獲獎作品歸創作者所有,其他知識產權歸呼倫貝爾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城市領導小組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呼倫貝爾市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國家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對不完善的設計作品進行修改選定。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決定所選作品的適用場合、方法和時間,除獎勵和榮譽外,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六)呼倫貝爾市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次征集擁有最終解釋權。
呼倫貝爾成立了全國團結進步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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