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會徽、吉祥物和歌曲的通知
亞洲藝術節會徽
節徽、吉祥物征集在線投稿
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主辦,福建省文化廳和泉州市人民政府承辦,將于2015年11月8日至15日在中國福建泉州舉行。因此,第14屆亞洲藝術節的會徽、吉祥物和會歌都是向公眾征集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時間
(1)節日會徽和吉祥物
從現在起至2015年9月30日
(2)歌唱
1.歌詞收藏:從現在起至2015年8月12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2.歌曲精選:從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15日(以郵戳為準),精選30首歌曲以外的歌詞進行創作。
二、征集范圍
對于公開征集,申請人必須作為自然人參與。
三、作品要求
(1)節日會徽
1.以亞洲藝術節會徽為藍本,突出“愛亞洲夢”主題,設計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會徽,并做相應說明。
2.它應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突出閩南(泉州)的亞洲風情和特色,充分體現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城市泉州深厚的文化特色和精髓。
3.它應該簡潔、醒目、易于識別、具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易于記憶和令人印象深刻。
4.應體現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會徽要求的相關元素,如“泉州2015,中國泉州2015(大寫或小寫)”、“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大寫或小寫)”。
5.作品的展示應同時反映彩色草稿(標有CMYK)和黑白草稿。
6.它適用于各種載體和環境的生產和應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清晰顯示。
(2)吉祥物及其名稱
1.它應該是簡單的形狀,活潑可愛,明亮的顏色和非常友好,充分體現閩南(泉州)的特點。設計也應該相應地解釋。
2.吉祥物的名字必須友好、生動,便于記憶和傳播。
3.如果是平面設計,應該有兩種設計圖紙:彩色版和黑白版。如果是三維圖形,應附上作品的三個視圖。圖像設計可以由一幅作品來表現,也可以由多幅具有不同情境、姿態和色彩的作品組成。
4.適用于各種場合和載體,滿足制作不同材料的需要,具有一定的預見性,可長期使用。
(3)歌唱
1.作品應以“展覽、交流、共享、合作”為主題,突出“愛是亞洲的夢想”的主題,弘揚和平與發展的主旋律,充分體現亞洲風情和泉州地域特色,展示亞洲地區的發展、交流與合作。
2.作品提倡多樣化,堅持思想性、藝術性和欣賞性的結合,旋律流暢,歌詞優美,易于傳播和演唱。
四、作品規格
(1)會徽和吉祥物:作品規格以A3(尺寸)、300dpi(分辨率)、RGB(顏色)和JPG格式提交。設計圖紙上不得出現與申請人相關的信息。
(2)會議歌曲:每位歌曲作者限于兩個作品,歌曲作品應盡可能提交兩份成品音頻或MP3光盤。
五、參與方式
(1)會徽、吉祥物:請于2015年9月30日前將作品發送至22379505@163.com郵箱,點擊我要提交并上傳至征集頁面,附件不超過10M。提交的文件包括:1 .節日會徽和吉祥物設計草案電子版;2.設計文本描述、作者姓名和聯系信息。3.文件名是作品和作者的名字。
(2)歌曲:作品登記表和版權授權書必須從泉州網、泉州文藝網和泉州文化產業網下載。按要求填寫后,連同作品一起送至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宋征集評選辦公室(郵寄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6號樓415室,郵編:362000)。發送的作品必須打印在A4紙上,一式11份(其中一份必須注明作者姓名、組織機構、郵寄地址、郵政編碼、歌曲創作時間和聯系方式)
相關領域的專家將組成一個評選委員會,選出適用于會徽、吉祥物和國歌的作品。會徽、吉祥物各一件,獎勵人民幣2萬元(含稅);10件獲獎作品將分別獲得2000元,并頒發獎杯和證書。將頒發一個優秀歌曲創作獎,獎勵10萬元(含稅);10項創造性獎勵,每項獎勵1萬元(含稅);歌曲作者按4: 6的比例分配獎金;并分別頒發選定的證書。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六、評選方式及獎勵
1.申請作品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不得含有誹謗、淫穢或者非法信息。
2.應用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商標權、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申請作品中發現的任何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版權侵權)將被取消資格;因侵犯申請作品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申請人承擔,與征集方無關;對于招標方因申請工程的侵權而遭受的任何損失,申請人應予以全額賠償。
3.申請作品必須由申請人獨立完成,申請人對申請作品享有完全、完整和排他的著作權。除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外,申請作品在世界范圍內沒有以任何形式發表,也沒有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4.應用作品的獲獎并不是本次藝術節會徽、吉祥物和會歌的唯一采用標準。經過必要的修改和調整,選定的作品可以有機會用于泉州品牌或本次藝術節的其他目的。
5.申請作品一經通過,其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執委會所有。創作者不得將設計作品用于其他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于版權、使用權、發表權以及修改、組合和應用設計作品的權利),否則將構成侵權,執委會將保留依法追究申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征集結果公布后,申請人可以自行處理獲獎作品以外的作品。
6.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第十四屆亞洲藝術節泉州執行委員會。
七、法律及相關聲明
(1)節日會徽和吉祥物
聯系人:林明山,電話:0595-22379505,通訊地址:泉州東海行政中心6號樓402室,郵編:362000。
(2)歌唱
聯系人:趙鳳英,電話:0595-22160930,郵寄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6號樓415室,郵編:362000。
http://www . China daily.com.cn/dfpd/dfwhyl/2015-06-12/content _ 13835478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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