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利用公益廣告載體,大力宣傳《嘉峪關文明20條》,進一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建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嘉峪關日報決定聯合開展《嘉峪關文明20條》公益廣告征集評選活動。詳情如下:
第一,教唆的對象
為整個城市廣泛收集。
二、收藏主題
條目應該圍繞《嘉峪關文明20條》的內容創建。
三、工作要求
(a)工作的形式
平面廣告作品,包括報紙廣告和海報設計
(2)提交要求
參賽作品在網上提交。請寄到嘉峪關日報(34287830@qq.com)。網上提交的文件格式為jpg或TF格式,顏色模式為CMYK,規格為A3(297 * 420毫米),分辨率為300dpi,單幅不少于10MB。
(3)其他要求
1.作品必須是第一個條目。
2.參賽作品應緊扣主題要求,內容健康積極,思想文化內涵豐富,價值取向正確鮮明。
3.參與者在提交作品時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作品名稱應采用“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作品單位聯系電話”的格式。據此,主辦單位將選擇并頒發獲獎證書。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4.除創意元素外,所有參賽作品不得標有任何其他信息,如參賽者和參賽單位的名稱。
四.激勵措施
本次征集評選活動分別設置系列作品獎和個人作品獎,其中系列作品應圍繞《嘉峪關文明20條》進行創意設計,個人作品可圍繞《嘉峪關文明20條》的某個內容進行創意設計。獎項設置如下:
(1)系列作品獎
一等獎,獎金3000元
兩個二等獎,每個獎金2000元
共有3個三等獎,獎金各為1500元
(2)個人作品獎
20個優秀獎,每對200元
如果每個類別的參賽作品數量少于獎項總數,或者參賽作品質量達不到要求,可以減少獎項數量。
V.特殊解釋
1.參賽作品必須由參賽者原創,參賽者必須確認作品的版權。主辦單位不承擔因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版權和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上述爭議,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并收回獲獎項目的權利。
2.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版權和精神權利)屬于原作者,參賽選手同意承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媒體或單位在提交參賽作品后有權免費使用參賽作品進行公益宣傳。主辦單位可以將獲獎作品作為基礎材料,組織修改、改編、出版和播出。所有參賽作品不會被拒絕。
3.獲獎后,應提交高精度的原始文件,并保留每幅圖像的圖層,以便出版時調整圖片比例。
4.所有提交文章的作者應被視為已確認并遵守本通知的規定。
六.最后期限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中共嘉峪關市委宣傳部
嘉峪關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嘉峪關日報
2017年6月3日
http://www.jygxw.com/Item/Show.asp?d=21702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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