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要求
1
應征作品設計要融入永靖縣文化旅游元素,突出“絲路文化、黃河文化”底蘊,以生動、親切、活力和時尚的形式進行表現。
2
應征作品務必為原創,吉祥物名稱須親切生動,便于記憶、傳播。應征作品應明顯區別于其他著名吉祥物、形象標志,適合在各視覺媒體傳播,適合進行相關衍生品配套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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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征作品設計形狀、色彩、風格不限,但應新穎獨特、色彩明快、清新亮麗,顯現活潑可愛、熱情親切、吉祥歡樂的藝術魅力。
4
應征作品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制作,方便印刷并便于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配套運用。吉祥物應征作品易于制成模型、公仔、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和易于攜帶、保存。
5
征集方有權對選定入圍作品進行修改。
6
作者須保證設計作品從未發表或使用過,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二、參選作品規格
1
應征作品的繪制形象設計打印或繪制在A4規格的紙上。應征作品的繪制形象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態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文件提交方式為jpg格式加原文件,分辨率大于300dpi,形象標志的電子文件幅面為100 cm70cm。
2
參選作品設計的創意基礎和理念的說明。
三、征集時間
2017年1月25日—3月15日
四、獎勵與榮譽
1
吉祥物、形象標志初評入圍20名,入圍者均可獲得永靖縣旅游局頒發的獲獎證書。
2
入圍者可根據要求對作品進行二次修改。
3
吉祥物、形象標志最佳獎各1名,二次選定者即為中標者,獎勵人民幣6,000元,并獲永靖縣旅游局頒發的獲獎證書。
五、注意事項
1
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應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有抄襲、模仿他人作品,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自負。
2
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3
應征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在未經永靖縣旅游局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就其應征情況進行公開宣傳。
4
應征人在創作應征作品的過程中以及向永靖縣旅游局提交上述應征作品時,均應對該應征作品本身(及其創意)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履行保密義務的期限應自開始創作應征吉祥物、形象標志設計方案之日起至永靖縣旅游局公布最終確定的吉祥物和形象標志之日為止。
5
應征作品的知識產權歸永靖縣旅游局所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永靖縣旅游局擁有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擁有決定應征作品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的權利。相關應征人除根據本征集方案獲相應獎勵和榮譽外,不再獲得其他費用。對本征集方案及其附件產生的任何疑義,永靖縣旅游局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永靖縣旅游局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并進行解釋。
六、投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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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平面作品請直接發送至:1443501949@qq.com,注明姓名、單位、聯系方法(手機、QQ、郵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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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作品報送地址:甘肅省永靖縣旅游局201室(永靖縣劉家峽鎮古城新區政府統辦樓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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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930—8883171
聯系人:孔令娜
永靖縣旅游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