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標志圖形標識征集公告
為提高寶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形象認知度,規范單位識別體系,提煉中心服務文化,建議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寶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形象識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寶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簡介
寶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整合原寶雞市政府采購中心、寶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中心和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的土地交易職能而成立的,隸屬于市發改委。業務范圍包括工程建設招標、政府采購、土地交易、國有產權交易、市場化配置自然資源、資產權益、環境權(排放權、碳排放權、能源使用權)及其他公共資源交易擔保。寶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管理,提供現場擔保、流程見證、信息共享等服務,按照交易流程提供服務擔保,建立和維護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庫,協助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投訴和違法行為。
二、收藏內容
寶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標識(可以是圖形、字母圖形或文字圖形,形式不限)。
第三,收藏的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國的單位和個人。
四.招標要求
寶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LOGO圖形標識應體現中央政府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公共資源統一和規范進場交易的主題。設計應簡潔、典雅、莊重、美觀、深刻、創新,并具有適當的色彩搭配、醒目和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具體設計應符合以下標準:
(一)體現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特征,體現公共資源交易作為連接市場主體的樞紐橋梁的作用,突出“陽光交易”的理念。
(二)體現寶雞人文特色和文化底蘊,以及鮮明的時代特色。
(三)體現寶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標準化服務保障理念。
(4)形象標志設計應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可擴展性,適合平面、立體和電子媒體的傳播和再創造,并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推廣應用,如公共標志、單位標志、字母標志、辦公用品和宣傳用品等。
(五)申請作品必須是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的原創作品。應當與其他馳名商標明確區分,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申請作品如有侵權糾紛,作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標志設計不得含有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習慣的內容。
V.提交事項
(1)申請的標志作品主要包括兩部分:標志設計作品、標志設計創意和概念描述。寶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logo圖形標識的設計作品應打印或繪制在A4大小的紙張上,電子版LOGO應在提交書面作品的同時提交到電子郵件地址,文件格式為jpg(附原設計文件)。
(二)申請人應當同時提交原標志設計不侵犯他人權益的聲明。
六.選擇和激勵措施
作品征集截止后,寶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組織專家進行盲評。最好的是選中的作品(一件),經過10天無異議的宣傳,標志設計師將獲得人民幣15000元(設計師按規定納稅)。
七.收集時間和提交方法
(1)收集時間:
征集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31日(郵戳時間sh
(2)所有申請的標志作品將不會被拒絕,并要求作者保留自己的論文。評選結果將在寶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站上公布。結果公布后,未選標志作品的設計者可以獨立處理他們的作品。
(3)LOGO圖形標志收集使用后,收藏者與標志作品的設計者簽訂協議,標志的所有權屬于收藏者,收藏者有權對其進行修改、使用和解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或者轉讓給第三方。
(4)提交應被視為標志設計者對上述事項的認可。
(5)收藏家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九.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的背景文件:
為便于與會人員了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和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現將相關文件編號安排如下,以供參考:國辦[2015]63號文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6]39號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6部委發布發展和改革條例[2017]357號、國辦函[2019]41號、條例[2019]
寶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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