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縣榮媒體中心
公開征集LOGO通知
淄博市高青縣容媒體中心是縣委直屬的司級機構,是中共高青縣委宣傳部主辦的縣級新聞媒體單位。2019年2月,根據中央政府加快區縣媒體整合中心建設的要求,高青縣媒體整合中心由原縣廣播電視局(縣人民廣播電臺、縣電視臺)和《今日高青》編輯部組建,品牌為高青縣廣播電視臺。目前,高青縣榮媒體中心擁有臺(高青人民廣播電臺FM90.7、高青電視臺)、報(《今日高青》)、網(高青縣政府網站)、微(高青電視臺)、“高青廣播電視”、“FM907907”、“高青今日”四個微信公眾平臺)、端(最高)
為了進一步提升高青縣金融媒體中心的品牌、形象和影響力,展示高青縣金融媒體中心的新風貌,我們現為社會征集“高青縣金融媒體中心LOGO”有獎。
征集要求
1征集內容:
高青縣融媒體中心形象標識(LOGO)
2設計要求:
1.它簡單、美麗、新穎、引人注目。突出高青縣媒體中心的行業特色和高品質文化元素,體現時代特色,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可廣泛應用于平面、立體、電子媒體等各種載體和場合。2.作品應該是原創的,而不是抄襲或模仿的。提交作品時,參與者應附上承諾書,以確保他們的作品作為附件是原創的。所有涉及剽竊、模仿、借用等的侵權行為。應由出資人自己承擔。
3.標志設計圖案可以是手工制作的,電腦制作的或JPG電子圖片,并應充滿顏色,不超過三個主色調和輔助色調。
4.設計概念和500字以內的創意描述應附在申請作品中。注明作者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
5.設計的LOGO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相關規定,且該LOGO未經注冊或使用。
6.所有申請的作品將不會被退回。作品一旦入圍,將是高青縣媒體中心委托的作品,版權歸高青縣媒體中心所有。高青縣榮媒體中心將與入圍作品的創作者簽訂協議,高青縣榮媒體中心擁有入圍作品的所有版權,包括修改、使用、簽名、復制、發行、展覽、放映、網絡播放和改編等。創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發表或使用,也不得允許他人發表或使用。
7.當提交作品給高青縣金融媒體中心時,作者被視為已仔細閱讀,并同意LOGO收藏的相關規定。
3評審方法:
由高青縣金融媒體中心組成的評審團評選出應用作品,并評選出3 ~ 5部入圍作品。入圍作品中,有一件入選高青縣金融媒體中心LOGO,獲獎金額為2000元,其他入圍作品獲獎金額為500元。(注:設計者自己支付獎金和稅金)
4投稿方式:
1.提交郵件地址:gqgdzbs@163.com,聯系電話:0533-6981126(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logo設計-name(機構)-聯系電話號碼”)。
2.投稿人可以提交多個作品,每個作品都應標有作者的名字,并附有設計規范。
3.集體創作的作品應作為第一作者提交。
4.申請人應保留相關的原始發送憑證,并檢查工程是否及時交付。高青縣媒體中心對作品的及時交付和提交過程中的任何損壞或損失概不負責。
5注意事項:
1.所有投稿人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動組織者的所有規定。
2.如果有相同的內容,以第一個通過電子郵件到達的為準。
3.本次活動不收取注冊費,提交的文章將不會被退回。
4.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高青縣金融媒體中心。
6征集時間:
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8日
高青縣融媒體中心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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