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慈溪藝術節將于今年5月至11月舉行。為了更好地彰顯慈溪的文化特色,提升慈溪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第11屆藝術節組委會(籌)特邀請公眾參與此次藝術節的標志和吉祥物設計。
第十屆慈溪市藝術節攝影比賽獲獎作品—— 《見證》蔣亞軍攝影
一、征集時間
>從現在起至2018年4月15日。
二、設計要求
(1)藝術節標志
1.內涵:標志創作的主題是“藝術節和人民節”,突出了慈溪深厚的文化底蘊和鮮明的地方特色。
2.美感:標志色彩鮮艷,簡潔美觀,視覺沖擊力強,易于識別和制作,適用于各種媒體應用。
3.創意:標志設計新穎、創意、生動,富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藝術特色,給人以豐富的想象空間,可被普遍認可。
(2)吉祥物及其名稱
1.造型簡單,活潑可愛,色彩鮮艷,親和力強,充分體現了慈溪的地方文化特色。
2.吉祥物的名字必須友好、生動,便于記憶和傳播。
第十屆慈溪市藝術節攝影比賽獲獎作品—— 《夢》王玉江攝影
三、征集方式與要求
(a)統一計算機制作。設計圖案不小于88厘米,電子圖案分辨率不小于800800像素,表示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效果圖下方附有約100字的創意概念和設計描述;頁面的最后兩行標有設計者的姓名、公司名稱、聯系電話、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地址或QQ號碼;請用A4紙打印并附上設計師的身份證復印件。
(2)設計作品采用JPG格式,文字資料采用WORD格式。根據A4紙規格,提供黑白和彩色效果圖2份,電子版1份(統一為VCD光盤)。
(3)上述內容的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應同時提交。請將稿件寄至浙江省慈溪市湖山街新城大道北路99號慈溪文化廣播影視出版局文化藝術處。聯系人:朱麗君。請注明“第十一屆慈溪藝術節標志(吉祥物)申請作品”。所有捐款將不會退還。請保留你自己的文件。截止日期以收到手稿的日期為準。
第十屆慈溪市藝術節攝影比賽獲獎作品—— 《中外青瓷展》孫鳳麗攝
四、獎勵、版權及聲明
(1)征集到的Logo和吉祥物作品由第十一屆藝術節組委會(籌)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根據提交作品的數量確定入圍作品的數量,每件獎500元;從入圍作品中,將確定一件作品作為藝術節的標志和吉祥物,獎金為2000元。決賽選手和入選的獎品將不會被重復支付。
(2)入圍作品視為委托作品。作品的著作權屬于創作者,其他知識產權屬于組織者,未經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使用。除了獎金,沒有其他費用將支付給創作者。
(3)特別聲明:入選作品必須是原創的,沒有參與過類似的征集和使用,不得復制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應由出資人承擔。所有投稿人都被視為同意本聲明的內容。
聯系人:朱麗君
郵箱:595438628@qq.com
郵政編碼:315300
電:0574-63893027
第十屆慈溪市藝術節攝影比賽獲獎作品—— 《觀燈展》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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