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樂山市中區行政審批局正式成立。為規范單位標識,提升服務形象,強化對外宣傳效果,決定公開征集樂山市中區行政審批局單位標識和主題申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樂山市中區行政審批局單位標識及主題申報。
二、招標范圍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開放,個人和單位均可參加。
三、具體要求
(一)單位標識(LOGO)
1.申請工作必須充分體現樂山市中心區行政審批局“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務宗旨,發揮其聯系政府和群眾的作用。
2.申請作品應美觀大方、形象簡潔、易于識別,能充分展示中心區的特色和區行政審批局的形象。
3.申請作品的風格和形式不受限制,但必須是以前沒有以任何形式發表過的原創作品。
4.單元logo應提供適當的創意描述,包括設計概念、LOGO圖形、顏色等的詳細描述。并簡述其概念和意義。
5.提交的作品不可退還。請把提交的作品的手稿留給你自己。
(2)專題聲明
1.申報應主題突出、力度大,能反映地區行政審批局的基本內涵、工作特點、服務理念和精神風貌,對工作有良好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和親和力。
2.它簡潔、朗朗上口,易于傳播和記憶。
第四,收集時間
從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
V.提交方法
1.請將申請發到lsszqspj@163.com郵箱,并注明“地區行政審批局LOGO及主題聲明”,以及設計者姓名、單位、聯系電話等信息。
2.提交聯系人:馮電話:0833-2421578
六.作品選擇
1.征集活動結束后,區行政審批局應當組織對征集作品的評審。
2.一旦作品被采納,設計師將得到獎勵。
3.獎勵設置:LOGO獎金1000元,主題申報獎金1000元。
七.預防措施
1.如果三個月內沒有通知工作,設計師將自己處理。
2.設計人應保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區行政審批局不承擔因作品引起的任何爭議、法律責任或不良影響。
3.申請單位或個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
4.如果申請作品被采納,其知識產權和使用權歸區行政審批局所有,包括作品的再設計、注冊、展示和其他形式的宣傳,獲獎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
5.提交被視為承認上述事項。
6.本活動的解釋權屬于樂山市中心區行政審批局。
2018年1月15日
樂山市中區行政審批局
http://leshan.newssc.org/system/20180118/002349743.html?from=group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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