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現時代特征,優化媒體形象!寧陵縣文化廣播電影旅游局面向社會,公開出資設計了“寧陵縣廣播電視臺新形象LOGO標志”。
寧陵縣廣播電視臺的LOGO不僅是媒體的形象符號,也是寧陵媒體形象的藝術體現。
熱烈歡迎各界人士積極參與,集思廣益,向他人學習,設計出廣大人民群眾喜愛和認同的新形象LOGO標志。
一、設計要求:
1.形象LOGO的LOGO設計要求構思新穎、個性鮮明、寓意深刻,充分體現了電視媒體的精神風貌和寧陵獨特的地域歷史文化內涵;
2.它符合電視的視覺效果,其表現形式不受限制。構圖簡潔明快,具有現代設計理念和視覺沖擊力,易于識別和記憶。應適用于電視屏幕、采訪和廣播設備、宣傳場所、印刷品、徽章和電視衍生品;
3.設計作品必須原創,避免抄襲,不違反相關法律、著作權等法律法規,禁止侵犯知識產權,避免商標模糊。
二、提交要求:
1.手稿繪制、電腦制作和電子圖片不受限制。
2.手稿整潔清晰,色彩鮮艷。
3.設計圖案規格為15cm15cm,可在A4紙上繪制或打印。
4.設計概念和創造性的描述應該附在提交。注明作者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
5.征集論文:從現在開始到2018年5月20日。
三.工程交付:
1.稿件可以通過郵件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申請的作品應發送至寧陵縣文化廣播電影旅游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476700
聯系人:王峰
電話:15537059879
電子郵件:zhnl888@126.com
2.請在信封封面或電子郵件主題上標記“收集帶有圖像LOGO的手稿”字樣。
四、選拔和獎勵:
1.寧陵縣文化廣播電影旅游局將組建一個審查小組對作品進行審查,確定作品的用途并向公眾公布。
2.設計圖樣一經采用,將正式通知作者,作者的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屬于寧陵縣文化廣播電影旅游局,創作者不得在任何其他地方發表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版權、使用權、出版權以及對設計作品的修改、組合和應用權,否則將構成侵權。
3.所選圖像LOGO將一次性支付人民幣2,000元。
V.法律聲明:
1.參賽作品中涉及的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
2.所有參賽作品將不會被退回,未選擇作品的作者可以自行處理。
3.作品一經采用,版權歸寧陵縣文化廣播電影旅游局所有。
4.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寧陵縣文化廣播電影旅游局。
寧陵縣文化廣播電影旅游局2018年4月20日
http://www.ningling.gov.cn/html/8658/8658.html
上一篇:寧海社區守望書院logo設計
下一篇:怒江傳媒中心公開形象標識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