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深化學習中弘揚湘東區精神,講小蕓好故事,培育壯大湘東區品牌,大力推進教育培訓產業和紅色旅游發展,加快建設宜居、宜商、宜游的新小蕓,決定建設和提升湘東區文化旅游系列產業,向全社會征集湘東區品牌標識和湘東區精神知識產權形象。
過來看看具體的計劃~ ~ ~
贊助單位
中共云霄縣委宣傳部
云霄縣文體旅局
云霄圣城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收藏內容
、“向東渠”文旅品牌Logo
2、“向東渠精神”形象
工字續時間
本次征集活動將分三個階段進行:
2020.04.21-2020.05.31是作品的征集階段,在此期間整個社會公開接受提交;
2020.06.01-2020.06.10是選擇作品的階段;
2020年6月中旬,主辦方將正式宣布評估結果和獲獎者。
活動需要
(一)征集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享有民事權利的個人(自然人和自然人組成的團體)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二)參與方式
1.所有提交文件應以電子郵件方式交付(不接受其他交付方式),交付時間以電子郵件網絡傳輸的結束時間為準。提交內容包括申請作品和創意描述。提交的專用電子郵件地址是yxxxck@163.com。電子郵件的主題是“向東曲”文化旅游品牌的標識應提交或“向東曲精神”的知識產權形象應提交。
2.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的A4尺寸復印件,并提交掃描電子版;如果您以自己的名義提交作品,您必須提供一份A4大小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和電話號碼,并親自簽名,并提交掃描的電子版。
3.每個申請人提交的作品的最大數量不得超過2個。未按提交要求提交的稿件將被視為無效稿件。捐款不可退還,請保留您自己的文件。
4.本次活動詳情及趨勢請關注小蕓融美微信公眾號:xwzx0596,小蕓新聞網站:http://www.zzyxxw.com。
(三)作品要求
1. “向東渠”文旅品牌Logo
(1)作品應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充分體現湘東區紅色旅游資源的鮮明特色和湘東區精神的時代意義,具有準確的表現力、強烈的吸引力和廣泛的感染力,圍繞“湘東區”文化旅游的品牌定位具有鮮明的形象。
(2)設計要求:設計具有獨特性、創造性、視覺沖擊力強、適用性廣、前瞻性和可持續性,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不易被改變和淘汰。它符合國內外游客的文化接受習慣,在國內外得到廣泛應用,對未來“向東曲”文化旅游的長期營銷策略的實施和各種營銷活動起到了推動作用。
(3)適用性強,可用于名片、公函、信頭、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絡媒體、國內外公關推廣等多種場合和載體。
(四)申請作品必須是未發表的原創作品,具有完整的知識產權,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提交時,應附上創意副本描述,包括詳細的設計概念、道德等。徽標應以矢量圖的形式提交,并且標準顏色應標記清楚。
2、“向東渠精神”形象
“向東曲精神”所蘊含的歷史內涵和時代價值:忠誠人民、勇于承擔責任的崇高信念;胸懷寬廣,無私奉獻,顧全大局;克服困難和努力工作的堅強意志;上下集中,依靠群眾的創業熱情;馬上做,努力工作;大膽創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1)知識產權圖像集中于吉祥物或卡通形象,作品能充分體現東運河精神鮮明的時代特征和價值,注重中國傳統文化元素和紅色文化符號。
(2)應遵循“好看、易懂、易記、易記”的原則
(3)提交時應提供彩色和黑白版本的設計圖紙和三視圖草稿(包括正面、正面和背面),并提交A4尺寸的電子文件,該文件應采用TIFF (300 DPI CMYK彩色圖像,600 DPI黑白灰色圖像,帶有單獨的文本層)和JPEG(中等壓縮率,100 DPI,包括文本層疊文件)。應提供設計說明,說明設計思想、概念和設計形象的含義,文字簡潔,表達完整(不超過500字)。
(4)申請作品必須是未發表的原創作品,不得含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的內容。
(四)評選方式
1.主辦方將邀請文化旅游行業相關專家和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征集到的作品進行評選,最終確定獎項,并通過小蕓新聞網、“新小蕓”微信公眾賬戶、“小蕓融美”微信公眾賬戶、“流浪小蕓”微信公眾賬戶等媒體平臺向公眾公布評選結果,為期10天。
2.激勵措施
(1)每組分別選出10部優秀作品,每組授予作者人民幣2000元和榮譽證書獎勵。被確定為“向東渠”文旅品牌Logo和“向東渠精神”形象一等獎的作品各1個(從優秀作品中產生),分別給予作者獎金10000元和榮譽證書獎勵。一等獎作品不同時享受優秀作品獎勵。獎
(2)如果申請作品不符合評選標準,相應獎項可能空缺。所有獎金均以人民幣支付。以上獎金為稅前金額,獲獎者自行納稅。
活動聲明
1.申請人向組織者提交申請作品,視為申請人接受組織者的委托創作申請作品,著作權專屬組織者。組織者應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規定的申請作品的所有版權(除了署名權)。
2.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申請作品,未經主辦單位同意,包括申請人在內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申請作品。
3.未經申請人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修改作品。
4.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因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使用申請作品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5.主辦單位將不會支付任何報酬或費用給申請人,除了支付獎金給申請人根據本征集計劃的有關規定。
6.申請人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要求組織者分享其申請作品的使用所帶來的利潤或其他利益。
7.如果在申請的作品中發現任何版權爭議,投稿人應承擔責任,獲得的獎金和證書應退還給主辦單位。
8.申請文件不符合本細則要求的,申請人可以在截止時間前補正。
9.本次活動的解釋權屬于組織者。
中共云霄縣委宣傳部
2020年4月21日
照片:周
https://mp.weixin.qq.com/s/jb5Oq7yj5vhIVsukaAC-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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