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展示廣東虎門集團的企業形象,提煉企業文化符號,彰顯企業文化魅力,全面提升集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廣東虎門富民集團有限公司正在開展廣東虎門集團形象標識招聘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內容
廣東虎門集團形象標識(包括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顏色和標準組合)。
第二,當選的資格
具有專業設計標準的個人和機構可以參與,并且不受地域限制。除了參與本次征集的人員和作為評估人員的人員。
第三,收集時間
從現在起至2016年7月28日北京時間17: 30。(申請工作以快遞郵件的投遞時間為準。截止日期后,所有已交付的作品均不可申請。)。
四.招標要求
1.申請工作應充分體現廣東虎門集團“誠信、卓越、創新、責任”的核心價值觀,體現“引領、共享、共贏”的戰略定位(積極參與虎門濱海國際商城建設,打造珠江口灣地區節點城市,引領虎門重點產業發展,發揮引領作用,共享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成果,贏得商機,共同發展)。
2.應征作品應主題鮮明、創意獨特、寓意深刻、形象優雅美觀、形式簡潔明快、視覺沖擊力強、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并適合在電視、報紙、互聯網和戶外廣告、公共場所、產品包裝等不同媒體上長期傳播和使用。
3.要應用的作品應包括圖像標識的繪圖圖像、名稱和設計描述,可以用一幅作品表達,也可以由多幅不同顏色的作品組成。
4.申請人可以同時提交多套設計方案。作品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受限制,但必須符合中國法律、公共秩序和中國社會良好習俗的要求。
5.提交的作品必須是原創的,并擁有完整的知識產權。凡涉及剽竊、借用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均由申請人(集體或個人)承擔。
V.提交說明
1.申請人必須提交《廣東虎門集團形象標識應征報名表》(見附件1)和《廣東虎門集團形象標識征集應征承諾書》(見附件2)。無論是個人創作還是集體創作,都需要創作者簽名或單位蓋章。
2.申請應包括兩個部分:設計作品和設計創意描述。提交稿件時,一份A4紙彩色印刷品(或草稿,其中作品的設計尺寸為120毫米120毫米)和一份A4紙設計創意說明(包括作品的設計理念和象征意義等)。)應提供。申請工作不僅限于平面設計草圖,還可以附帶三維造型;文字文稿以Word格式提交;圖形手稿以TIF格式存儲,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表示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上述申請作品應以光盤形式提交至電子版。如果申請作品入圍,獲獎者(或單位)應無條件將申請作品電子版的源文件發送給主辦單位使用。
3.本次活動入圍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作品的所有平面、三維或電子載體的所有權利)從一開始就歸主辦方所有,獲獎個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授權他人使用或開發作品或與作品相似的作品。組織者有權以任何形式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所選作品。根據《應征承諾書》,受允諾人放棄除相應報酬以外的任何索賠。
4.申請人張貼作品時,請在包裝(或信封封面)上注明“廣東虎門集團形象標識收藏”。郵寄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305號21樓,郵編:523915,聯系人:孫;電話:0769-85522418;電子郵件:humenjt@163.com。所有的捐款是不可退還的,請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六.審查過程
1.資格考試。2016年8月前10天,主辦單位將集體啟封
2.入圍初步評估。2016年8月下旬,組織者組織專家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進行了初步評估,并選出三名入圍者進入重新評估。
3.最終評審。2014年9月下旬,評審團對三個入圍作品中的一個進行了重新評審,并通過主辦方的官方網站向公眾公布了獲獎作品。
七、獎勵和獎金發放
進入重新評估的3名決賽選手將獲得每件2000元人民幣(稅前)的獎勵;中標者將獲得2萬元人民幣(稅前)的獎勵。獎勵金額不重復或重疊。
1.決賽獎金的支付方式:將在最終評審后一個月內支付。
2.獲獎獎金支付方式:最終評審后一個月內支付5000元,主辦單位在獲得商標注冊證后三個月內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支付15000元。
3.如果最終未能選出令人滿意的獲獎作品,獲獎作品將被取消,只有三名入圍者被選中。
八、其他說明
1.主辦單位對廣東虎門集團的身份有最終決定權。
2.主辦單位對本通知、附件和補充文件有最終解釋權。本規則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制定補充規則。
3.更多相關信息、背景信息和相關申請表可在本次征集活動的官方網站(http://www.gdhmgc.com,廣東虎門集團網站)上找到并下載。
4.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注冊費,作者將承擔與作品制作相關的費用。
5.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廣東虎門富民集團有限公司.
廣東虎門富民集團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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