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文化之都”是深化中日韓文化領域務實合作的國家戰略項目,是中日韓區域文化合作的旗艦品牌。2016年,寧波、奈良、日本和韓國濟州被選為“東亞文化之都”。
2016年是“東亞文化之都寧波”的主要活動年。寧波將開展各種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充分展現城市的文化特色和活力。為了更好地展示寧波的城市文化形象和“東亞文化之都”的品牌,“東亞文化之都寧波”的標識現已正式向公眾征集。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集內容
“東亞文化之都寧波”標志
二、收集時間和范圍
活動收集時間: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30日
發布結果:2016年2月
征集范圍:面向全社會開放。所有熱愛國內外創意設計并具有一定創意能力和經驗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參與提交。
三、招標要求
1.標志應整合“東亞文化之都”的品牌形象,體現寧波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豐富多彩的文化底蘊、悠久廣泛的對外交流等特色,弘揚“服務國家戰略、傳承海斯文化”的時代精神,體現城市國際化特色。它要求主題明確、認可度高、寓意深刻、視覺沖擊力和藝術感染力豐富,適合在各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2.整個標識方案的提交應包括以下內容:
(1)標志設計(根據規定,參賽者上傳作品不得超過10幅)。
(2)通用標志:圖形和標準字符的組合,包括中文“寧波,東亞文化之都”和英文“2016東亞文化之都寧波”。
(3)中文簡稱“東亞文化之都寧波”的標準字體設計。
(4)LOGO作品的設計草案必須附有設計概念說明。
(5)標識作品應以人工智能或彩色多普勒矢量格式提交,JPG格式地圖約50萬.
(6)作品必須為設計者原創,不存在版權爭議。
四.獎項設置(單位:人民幣)
最終雇傭的Logo作品將獲得2萬元的獎金。
V.提交方法
提交電子郵件:ningboculture@126.com
電話:0574-87189174
截止日期:2016年1月30日
所有提交的材料應標有作者信息,并應提供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組織)、聯系電話、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
第六,選擇方法
提交截止日期后,組織者安排評審團從提交的作品中選出10件優秀設計作品,并在相關媒體上公布和投票;結合票數和專家意見,最終選定作品。
七.特別聲明
提交的作品必須是未發表的原創作品,嚴禁抄襲他人作品。
獲獎者獎金的個人所得稅應由他們自己支付。申請作品一經選定,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設計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主辦單位有權對所選作品進行修改。申請作品的藝術品和復制品不予退還,入圍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處理。
本活動的所有參與者均被視為認可上述聲明,組織者保留對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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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b.ifeng.com/app/nb/detail_2016_01/08/4728482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