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標志是現代城市文明的象征,是城市形象識別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文化的濃縮。
為進一步加快東北亞區域中心城市建設,適應對外交流與合作的需要,提升城市聲譽,擴大對外影響,經研究決定,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將在國內外公開征集長春市城市標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主題
要突出長春城市特色,體現城市形象特色,準確把握歷史文化內涵,展示新時期城市精神,體現時代特色和歷史傳承。
二、工作要求
它應該簡潔、明快、生動、形象,具有藝術感染力和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同時,工作中應考慮標志和標志文字(中英文)的綜合應用,便于識別和制作,適合長期固定使用和印刷、雕塑、城市紀念品等場合。
第三,獎勵方法
1.選擇
組建了城市標準評選專家委員會,對應用作品進行了嚴格的評審,選出了五個入圍作品。入圍作品在媒體上公布,并被公眾接受投票。根據公民投票情況,專家委員會選擇了兩部作品,其中一部作品按照相關程序報批,經批準后出版使用。
2.報酬
最后確認一件作品,獎勵人民幣5000元。其他入圍作品4件,每件獎勵人民幣1000元。所有提交的作品都有紀念獎。
投票方式和細節可在長春市政府網(http://www.changchun.gov.cn)和長春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中國http://www.ccfao.gov.cn英語http://en.changchun.gov.cn)網站上找到
四.應用說明
1.申請作品的所有提交材料應打印在A4紙上,并應簡要介紹作品的含義,并應清楚地寫下作者的姓名、單位、電話號碼和郵寄地址。內容相同的申請作品應按照申請順序進行選擇,申請時間以發送地的郵戳和評審委員會的原始記錄為準。
2.每個作者限于兩個城市標準的作品,每個作品應注明作者的順序。組委會僅對第一個簽名的作者負責。
3.城市標志的設計不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參選資格,相關責任由出資人承擔。
4.捐款將不予退還。請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5.除署名權外,所有入選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和授權使用選定的作品。
6.長春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本次征集活動的組織者,本次征集活動的解釋權屬于組織者。
7.收集時間從現在開始到2016年11月30日(以郵寄地的郵戳為準)。
8.作品的郵寄方式:用A4紙郵寄申請作品的完整草稿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請在信封上注明“征集”字樣。
郵寄地址:長春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長春市人民街2626號)
郵政編碼:130041
郵箱:114187825@qq.com2661642582@qq.com
聯系人:王
電話號碼(傳真):0431-88776734
長春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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