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了《湖南促進文旅業復蘇振興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文旅20條”),包括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多措激發文旅市場消費、多樣保障豐富文旅供給、合作交流強化推廣傳播、規范提升優化市場環境5個方面20條措施,力促全省文旅業復蘇振興高質量發展。
為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和預期,文旅20條明確,深入推進文旅金融合作。2023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專項資金設立省旅游企業融資擔保風險代償補償資金等,支持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對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旅游企業,每家可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鼓勵世界500強旅游企業或中國旅游集團20強企業投資湖南,或在湖南設立分公司,其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的,省文化和旅游專項資金等按照年營業收入的5%,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補。
文旅20條明確,為激發文旅消費市場活力和潛力,打造消費新場景,激發新需求,省級層面發放文旅消費券,重點支持“五張名片”所在地和“引客入郴”文旅消費促進活動;鼓勵市州、縣市區發放文旅惠民消費券或出臺文旅消費優惠措施。支持“1+5”文旅消費示范試點城市等開展“潮起瀟湘”系列文旅消費促進活動。對新增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試點城市和國家級、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每家可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
為豐富文旅消費產品和供給、推進文旅融合新業態發展,文旅20條明確提出,要加快建設以“五張名片”為支撐的世界級旅游目的地核心產品體系。支持鄉村旅游“四個一百”工程建設,其中,2023年重點支持10個鄉村旅游精品民宿聚集區、10個鄉村旅游精品營地、30個鄉村旅游精品村、10個鄉村旅游精品廊道。推動旅游與文化、體育、工業、裝備等行業融合,通過“+旅游”引導創建一批體育旅游、低空旅行、工業旅游、旅游演藝等文旅新業態示范基地。支持文化文物單位、景區景點、園區街區等數字化建設。
文旅20條提出,要優化文旅市場發展空間和格局,針對入境旅游實施“引客入湘”計劃,對做出重大貢獻的旅行社按相關標準給予獎補。支持長沙、張家界用好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并爭取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開展“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等文旅志愿服務活動,實施“游客滿意在湖南行動”等計劃,開展“平安景區”等創建活動。建立健全旅游行業違法違規信用管理制度。建設湖南省智慧文旅信息系統、“一碼游”服務平臺等市場服務智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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