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彰顯南譙的區域特色,提升知名度和影響力,進一步塑造南譙區的品牌形象,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即日起,面向全國公開征集南譙區形象標識(Logo)。
一、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征集,任何個人或單位、組織、社會團體等均可投稿參加征集。
二、征集內容
南譙區形象標識(Logo)。
三、作品要求
1.應征作品應充分體現南譙區歷史、文化內涵,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適合長期固定使用。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與其他同類形象標識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冊。
3.Logo應采用彩色設計,圖案簡潔、富有個性、創意新穎、寓意貼切、色彩明快,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4.Logo易于識別,圖形符號應用性強,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在網絡媒介、戶外廣告、公共場所、對外宣傳等領域傳播使用。
5.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6.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四、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并頒發證書。
二等獎:2名,獎金5000元,并頒發證書。
三等獎:3名,獎金3000元,并頒發證書。
以上獎金均為稅前金額。獲獎作品版權歸南譙區人民政府所有。
五、作品評選
征集活動組委會組織評委對應征作品進行公平、公正、公開地評選,分為初評、終評兩個階段。
1.初評。由征集活動組委會組織相關人員對來稿進行評審,遴選出20件形象標識作為入圍作品。
2.終評。在初評基礎上,由征集活動組委會組織專家評委對入圍作品進行專業評審,提出建議名單,報組委會確定。
3.最終評選結果將在南譙區人民政府網站等媒體公示。
六、征集時間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止。
七、知識產權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凡主動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辦方認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權歸屬做如下不可撤銷聲明:
1.原創聲明:最終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創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投稿作品未申請專利或進行著作權登記,未在報刊、雜志、網站及其它媒體公開發表,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渠道。否則,主辦方將取消其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獲獎作品知識產權歸屬:所有獲獎(一、二、三等獎)的投稿作品,投稿人須承諾并認可該作品是受主辦方委托進行創作,獲獎作品的著作權自公告評審結果之日起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可以對獲獎作品進一步修改后運用。
3.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襲、剽竊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權)的情形,均與主辦方無關,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擔。
八、特別說明
1.每個投稿單位(或搞稿人)限投2個方案。
2.作品為單位作品、職務作品、合作作品的,投稿人應當在投稿信息中列明,投稿人參與征集活動所作出的行為及意思表示將被視為由全體創作人共同作出。未按說明要求進行的投稿,不具有入圍與獲獎資格;獲獎后發現的,主辦方將取消所獲獎項,收回獎金并保留追究投稿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3.作品一經投稿,即視為投稿人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內容。
本公告中所指的“主辦方”系滁州市南譙區文化和旅游局,本征集活動事宜最終解釋權歸滁州市南譙區文化和旅游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