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關于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凝聚突破菏澤后來居上新風正氣的實施方案》,推進全市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菏澤市紀委監委決定運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打造特色廉潔文化品牌。現公開向社會各界征集“非遺·清菏韻澤”形象標識(LOGO)。
一、征集內容
菏澤市“非遺·清菏韻澤”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時間及范圍
征集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止。
征集范圍: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個人或單位、組織、社會團體等均可投稿參加征集活動。
三、作品要求
1、形象標識(LOGO)要結合菏澤本地特色,蘊含非遺文化和廉潔文化理念。
2、形象標識(LOGO)要主題突出、寓意深刻,構思新穎、簡潔大方,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藝術特色,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同時富有文化品位,利于大眾識別、理解和認可。
3、形象標識(LOGO)圖案需清晰流暢,應具備標志圖案設計的技術要求,便于廣泛推廣應用、印刷和實物制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設計標識尚未被注冊,無侵權嫌疑。
四、評選方式
9月26日—9月28日期間進行評審,菏澤市紀委監委組織專家評審團,對所征集作品從主題呈現、創意表現、視覺美感、作品適用性等方面進行評審,確定3件入圍作品。在入圍作品中確定1件優勝作品,作為優勝獎。優勝獎作品給予作者委托設計費6000元(稅后),其余入圍作品給予作者委托設計費1000元(稅后)。優勝作品和入圍作品將通過“清風菏澤”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公布。
五、有關要求
1、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投稿人在參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請創作者自留底稿,以備查證。
2、應征作品相同的,以收稿在先的為準。所有參選作品必須是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制作,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因設計方案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作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本次征集活動中的入圍作品,其所有權、使用權、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入圍作品創作者不得將作品權益再轉讓第三方,也不得用于自身作品設計或產品開發,否則由此引發的法律糾紛由投稿者負責。入圍作品創作者應簽署《菏澤市“非遺·清菏韻澤”形象標識(LOGO)入圍承諾書》(附件2),方可取得委托設計費。
4、主辦單位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等。
5、凡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主辦單位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和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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