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動彭陽縣文化旅游產業發展,進一步提煉彭陽文化旅游形象內核,以更直觀、簡練和通俗的方式,展現彭陽文化旅游的獨特魅力和豐富內涵,提高彭陽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特面向全社會開展彭陽縣文化旅游宣傳口號暨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
一、征集內容:
1、彭陽縣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
2、彭陽縣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時間:
2022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止。
三、征集對象:
面向全國廣泛征集。個人、企業、高校、社會組織和單位均可投稿參加。
四、獎項及獎金
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獎項設置:
最佳設計作品(一等獎)1個:獎金3000元/個;
優秀作品(二等獎)2個:獎金1000元/個;
入圍作品(三等獎)3個:獎金500元/個。
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獎項設置:
最佳設計作品(一等獎)1個:獎金10000元/個。如果應征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認定均未達到設計深度,則該獎項空缺;
優秀作品(二等獎)2個:獎金2000元/個;
入圍作品(三等獎)3個:獎金1000元/個。
獎金均為稅前款,稅金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對獲獎作品,同時頒發獲獎證書。
六、作品要求
1、宣傳口號及標識LOGO征集作品只接受電子版。
2、彭陽縣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要求主題鮮明,內涵豐富,能充分反映彭陽縣文化旅游資源優勢、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主題突出,寓意深刻,詞語精煉、易記上口,符合游客心理預期和時代訴求,具有吸引力和號召力,適于旅游廣告宣傳需要,具有獨創性,字數控制在12字以內。投稿時須備注作品的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500字以內)。
3、彭陽縣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要求創意新穎獨特,構圖簡潔明快,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具有國際化、時代感、藝術感和超前性的特點;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應用,可在微信公眾號、名片、公函、信箋、宣傳品、紀念品以及媒體等傳播介質上使用。
4、彭陽縣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矢量文件,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5、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不超過3條,可分開投稿。
七、投稿要求
1、參賽作品通過電子郵件投稿,投稿時請在郵件主題欄和文件名注明“彭陽縣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暨形象LOGO征集參評作品+姓名+手機號碼”征集字樣,參賽征集表需以word文檔形式發送,參賽承諾書需以PDF或JPG格式清晰的掃描件或照片發送,征集表和承諾書模板見文末附件。
2、作品征集截止到2022年9月25日。
八、評選方式
1、初選:由彭陽縣文化旅游形象口號標識征集活動組委會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投交的形象宣傳口號及形象LOGO創意進行初審,確定入圍作品各30組。
2、專家評審:活動組委會邀請專家評審員對網絡評選出的30組形象口號及形象LOGO進行現場打分評選,確定最終名次,并頒發相關獎項。
3、媒體公示:評選結果將公布于彭陽縣人民政府官網、彭陽全域旅游公眾號、以及彭陽縣融媒體中心等各大媒體平臺。
九、聲明事項
1、投稿的作品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2、如宣傳口號或標識出現重復情況,以最先收到郵件日期為準。
3、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征者承擔。
4、應征作品一經投稿并經評選入圍,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參征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主辦單位有權對參征作品進行修改、發表,有權要求應征者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被采用的作品,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5、應征作品和文稿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民族宗教信仰問題,一經發現有違規者,將取消其獲獎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6、所有應征作品和文稿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7、有關彭陽縣文化旅游資源詳細資料,可關注彭陽全域旅游、彭陽縣文化館、彭陽融媒等微信公眾號查詢。
8、應征者參與本征集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9、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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