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展示濮陽工業設計創意中心的概念和形象,彰顯獨特魅力和豐富內涵,以更直觀、更簡練、更易記的方式,提高濮陽工業設計創意中心知名度和影響力。即日起面向全社會開展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設計征集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一、活動時間及范圍
(一)活動時間
1.征集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30日
2.評選期: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4日
3.結果公布:2022年9月5日
(二)征集范圍:所有自愿遵守本征集公告和征集活動全部
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單獨或聯合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并提交應征方案。
二、作品要求
(一)形象標識(LOGO)
1.形象標識(LOGO)設計內容應綜合考慮城市規劃、設計美學等元素,符合濮陽工業設計創意中心發展定位,將地方歷史文化底蘊與工業設計潮流有機融合;
2.形象標識(LOGO)標識要求寓意深刻,健康向上,時代感強;創意新穎,構思巧妙,圖案簡潔,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易于推廣,適用于項目形象推廣、辦公用品、環境布置、印刷品等使用;
3.設計稿應提供一個文件夾,包含AI或PSD源文件一個、JPG文件(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一個、形象標識(LOGO)創意文字說明word文件一個。文字說明不超過300字,包括圖樣尺寸、比例、顏色、寓意等內容;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每位參與者可提交2個或以上作品。
(二)吉祥物
1.吉祥物應構思新穎、寓意深刻、創意鮮活、造型簡潔、色彩鮮明、形象可愛,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廣泛的吸引力,能夠體現濮陽歷史、文化、特色等。
2.吉祥物設計要求具備商業開發價值,延伸、延展性良好。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易于與相關產業融合,具有開發潛力。
3.吉祥物的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正下方。名稱應便于發音、記憶,沒有歧義。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組卡通形象組成,則應給每個原型設計一個名字。
4.吉祥物設計方案要求提供作品三視圖(正面、側面、背面),電子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圖片分辨率為300 dpi,并在電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顏色的標準色值;提供設計稿源文件(如AI格式、PSD格式等)。
5.應征者應提交不超過500字的作品說明,主要闡述吉祥物形象的設計思路、設計理念和吉祥物名稱的含義。
三、評選程序和獎勵辦法
(一)評選程序
本次活動設立評審委員會,負責作品評審、指導活動有序開展。評審過程中以參賽作品的實用性、美觀性、創意性和設計理念作為評判標準,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掌握評分標準,以真實的實力和水平作為評分的唯一依據。
(二)獎勵辦法
1.評選出形象標識(LOGO)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10000元,采納相應作品為濮陽工業設計創意中心標識;二等獎2名,各獎勵人民幣3000元;三等獎3名,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
2.評選出吉祥物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15000元,采納相應作品為濮陽工業設計創意中吉祥物;二等獎2名,各獎勵人民幣5000元;三等獎3名,各獎勵人民幣 2000元。
四、有關要求
(一)投稿作品應符合內容要求及設計要求。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等違反上述要求的作品,一經發現,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其參評資格、追回獎金,由此引發的任何糾紛及法律責任,其后果由作者承擔。投稿作品應積極向上,作品不得出現任何涉嫌歧視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內容。
(二)投稿作品著作權、專利權受中國法律保護。作品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且保證完整性,完全原創,無剽竊行為,無在先使用行為。作品產生任何侵權糾紛及法律責任由應征人本人承擔。本次征集活動中的獲獎作品,視為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創作作品,獲獎作品涉及的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財產權、鄰接權、衍生產品開發權)、專利權(包括但不限于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權)、商標權(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申請權)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圍內可獲得、享有且所適用法律不禁止轉讓的知識產權、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權利及一切相關衍生權利全部自動無償由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享有。
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擁有應征作品的展覽、出版(含電子出版)及收藏的權利,有權在相關活動和載體(如網站、海報、媒體和出版物等)中使用應征作品。申報者同意并確認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使用應征作品時可無需標明申報者的姓名或名稱。中選作品中的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名字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為最終名稱。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辦單位原因造成的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以及進行著作權登記等活動。
(三)獲獎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相關稅金,投稿團隊及個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應征作品和文稿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四)保留設計稿件以供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使用。作者需要保留可用于印刷生產的位圖源文件、矢量源文件等設計稿件。獲獎者須提供相關源文件供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使用。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將在評選結束后與獲獎者聯系,進行源文件交接。
(五)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注冊由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或指定第三方(含有償、無償)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六)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濮陽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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