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設計對比是一種反向襯托,即對比對比不同屬性的事物、情境、形式、方向、色彩,突出整體各部分的差異,使各部分的內在個性更強,形象更獨特。
對比是藝術的靈魂,在藝術創作中不可或缺。任何藝術都需要對比,比如音樂中旋律的緩慢、流暢、停頓,文學作品中的善惡之爭,冷暖之色等等。這些是一些基本的形式規則和對比現象。
在藝術創作和平面設計方面?標志設計公司的比較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藝術語言和圖形語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比較是以明確的形式和明確的感覺進行的,但這并不意味著比較只是兩種相反形式的簡單拼湊。
標志中的對比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畫面中不同的事物相互對比產生戲劇性的沖突,集中、尖銳、清晰,便于觀眾把握和判斷,另一種是畫面內的事物與畫面外的事物形成戲劇性的沖突,不像前一種那樣集中、尖銳、清晰,而是更加微妙、耐人尋味。
需要注意的是,過度對比會造成狂躁、粗暴、僵硬、眩光、恐怖、不安、過度刺激等視覺感受,所以要學會用調和的方法。LOGO設計對比強調造型元素對立性小的兩個部分之間的差異,而調和則使差異小的部分趨于統一。
在以對比為目的的設計中,如果過于強調對比,容易產生生硬刻板的效果,而過于強調和諧又容易給人平庸的感覺。因此,在商標設計中,當同時采用對比與調和兩種方法時,應以對比為上、下、輔,同等對待會導致主次不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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