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以下簡稱市九運會)定于2021年10月舉行。市九運會是在三門峽市勵精圖治,加快發展的新形勢下舉辦的一次大型綜合性體育盛會,是對三門峽市體育事業發展的一次大檢閱,是激勵全市上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主動謀事、積極干事、努力成事的重要抓手,是展示三門峽經濟繁榮、環境優美、社會和諧、團結奮進、發展成果人民共享的大舞臺。為更好地宣傳本次運動會,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會徽、會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會徽設計要求
1、會徽應充分體現團結拼搏、健康向上和“更高、更快、更強”的體育精神,具有時代特征、地域特色和屆次特點(天鵝之城、黃河明珠等),包含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等元素;
2、會徽應將“三門峽”(或“sanmenxia”)、“第九屆”、“運動”和“2021”等元素有機融合;
3、會徽應簡潔明快、易于識別,符合當代藝術美學要求,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
4、會徽應便于制作,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4色;
以上設計必須是原創,此前未有以任何形式發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
二、會歌
會歌要求以曲譜和歌詞的組合形式提供,充分體現我市蓬勃發展的體育事業和全市人民團結進取、拼搏向上、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展現三門峽獨特的山水風光和人文風情。
會歌要求主題鮮明、歌詞精煉協調、健康活潑,旋律要昂揚、動聽、催人奮進、易于傳唱,時間長度在4分鐘以內。
三、征集范圍
熱愛體育運動,支持體育事業,從事或愛好設計創作,并具備相應專業基礎與水準者(組織和個人名義)均可參加。
四、投稿方式和要求
會徽采用A4紙張彩色打印,會歌用A4紙普通打印即可。應征組織或個人應在提交征集作品時一并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手寫無效,需打印)
1.應征者簡介(包括獲獎情況)、作品創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2.應征者姓名(或單位、小組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者需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
3.應征作品一式三份,須用黑色底板裝飾。
4.請在信封上注明“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會徽作品征集”。
5.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評審工作
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組委會組織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在認真審閱參選方案、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應征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終評結果報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組委會審定通過并公布。
六、獎勵
會徽、會歌初選入圍作品2件,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并獲榮譽證書;
會徽最終選中作品1件,獎勵人民幣1000元,并獲榮譽證書;
會歌最終選中作品1件,獎勵人民幣1000元,并獲榮譽證書;
請獲獎者按照國家規定自行納稅。
七、應征作品的權屬
1、被評審確定為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會徽的獲獎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識產權歸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組委會所有,未經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2、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組委會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有進行修改的權利。
3、三門峽市第九屆運動會(第四屆陽光運動會)組委會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和使用時間。
4、除獲獎獎金外,不再支付給創作者任何費用。
5、應征者對其提交的應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6、應征者參與本應征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7、參與投稿即視為同意上述條款。
八、截止時間、評選結果公布與聯系方式
投稿截止日期:2021年8月10日(均以當地郵戳為準)。
評選結果公布:8月初在《三門峽日報》和三門峽體育網上公布。
郵寄地址:三門峽市六峰路中段三門峽市體育局辦公室
郵編:472000
聯系人:范艷龍
聯系電話:0398-2816298
郵箱:77405838@qq.com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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